【问题】
我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员工取得的通讯费,是否在一定额度内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企业为重庆市的纳税人。可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3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因通讯制度改革,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给个人的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400元(含400元),在此标准内据实扣除。
第二条规定,通讯补贴收入是指各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个人通讯补贴,或以报销方式支付个人通讯费用,以及发放含通讯费用性质的工作性补贴。通讯补贴的范围界定为:单位为个人发放或支付的座机电话、移动电话、上网等费用。
第三条规定,实行通讯制度改革的单位应将通讯制度改革方案,以及通讯补贴发放标准及范围的有关材料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备案。
根据上述规定,重庆企业员工取得的通讯费可税前扣除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400元(含400元),在此标准内据实扣除。同时企业应将通讯制度改革方案,以及通讯补贴发放标准及范围的有关材料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备案。
-
实报实销的通讯费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31人看过
-
员工所得税缴纳不足
152人看过
-
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通知
326人看过
-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缴纳管理
338人看过
-
员工福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231人看过
-
公司不缴纳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合法吗
377人看过
-
公务员出差发放公务交通、通讯费用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6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讯费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
-
员工因工伤取得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6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工伤补贴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的相关政策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缴纳管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021、进一步完善税法,明确纳税主体。建议在保留“住所”概念作为税收居民判断依据的同时,引入一些客观、量化的判定条件。例如可根据个人家庭情况、国内资产、经济利益关系等客观生活关系,制定出如停留天数、工作情况、是否有家人随同、资产状态等具体判定标准。 2、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引导外籍人员纳税。税务机关需对有外籍人员任职的企业上门进行税法宣传,讲解税法规定、辅导纳税申报,在外籍人员出现频率高的出入境部门、
-
个人工资如何缴纳所得税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30《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
上班的工作人员有哪些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6《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了个人取得的应缴纳个税的所得: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