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能否设置优先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9 17:06:47 356 人看过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根据有关规定,在某些方面有优先于普通股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优先股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且仅限于以下三类:

1、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相关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

2、所有上市公司和特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3、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中,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的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可以按照报送的方案发行优行股。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执行中的对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由于对具体的程序问题规定得不够明确,造成各地人民法院在操作过程中的差异。有的法院要求其他股东在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之前就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不放弃就要参加股权拍卖程序,与其他竞买人公平竞价;有的法院直接要求其他股东以法院的评估价行使优先购买权,不行使的视为放弃。笔者认为上述做法均有不妥之处。在此有必要探讨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执行时,如何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首先,同等条件是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那么究竟如何确定同等条件?笔者认为,在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时,对于拍卖程序而言,同等条件就是指拍卖程序的最终成交价格。而在非
    2023-06-05
    193人看过
  • 两个法人能否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法人不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两个法人能否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n(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n(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n(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n(五)有公司住所。
    2022-07-05
    17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设置什么公司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一、公司转让后,原债务由新股东负责清偿吗公司转让后,原债务依然由公司负责清偿,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
    2023-02-04
    27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其成员为5~19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职权包括:负责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制订公司合
    2023-06-09
    83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设置上有什么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上的区别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作了多元制的规定,即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如下: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八条股份
    2023-08-13
    225人看过
  • 公司清算剩余财产分配能设置优先吗?
    公司清算剩余财产分配不能设置优先。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2024-05-15
    16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
    法律上没有禁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同业竞争行为,只对公司高管和董事有相应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其中的第(五)项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的规定,对于股东没有类似的规定。我国的其他法
    2023-06-26
    354人看过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公司机构设置是怎样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仅有一人,这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根据传统公司理论,公司为社团法人,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组成,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较为单一,只有一名股东,且该名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有别于传统公司的社团性。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简单。鉴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名股东,没有设立股东会的必要及可能。而且,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大多数不设置董事会,仅设置执行董事一职,并由股东本人同时兼任执行董事一职。另外,除少数公司的总经理由股东以外的人数担任外,大多数股东同时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职位,使得公司处于股东、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均为同归一人的状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相对而言较为简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但是增加完之后就会变成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增加一个股东后,公司类型变更为普
    2023-08-17
    389人看过
  • 股权变更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怎样运作
    股权变更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运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外转让股份要经过股东半数同意,而且在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一、股权能否无偿转让股权可以无偿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法拍房安置费补偿标准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
    2023-04-02
    325人看过
  • 监事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设置
    监事会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的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执行监督职能。那么监事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应该怎样设置?下面具体介绍监事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设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023-06-05
    38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置监事会吗
    1、有限责任公司一定要设立监事,但是不一定要设立监事会。不设置监事会公司的监事,行使与监事会一样的职权。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数较少以及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以及监事会。但是股份公司必须设立。3、同时注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律师补充: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
    2023-05-06
    39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如何设置?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2023-06-09
    76人看过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兼任监事?
    股东可以兼任监事。一、监事指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监事一般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按照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监事除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的股东代表担任外,还要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关于监事资格的要求,与董事资格的要求基本相同。此外,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相关
    2023-08-03
    341人看过
  • 公司股东是否有无限责任的责任承担能力?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因特定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
    2023-07-06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先股可以有限制性增发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9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在某些方面有优先于普通股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优先股,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优先股,仅限于以下三类: 相关上市公司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可公开发行优先股; 2、所有上市公司和特定非上市公众公司均可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3、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中,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批准的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发行优行股。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何取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0
      股权变更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运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外转让股份要经过股东半数同意,而且在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 2022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是否由期限限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4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有期限限制,至少为三十日,若是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或者是通知的,按照约定或者是通知进行。主张有限购买权应当是在同等条件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公司优先转让股权是否具有期限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8
      有期限限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三十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三十日。 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
    • 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要设董事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10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19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