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人人心。要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房屋征收与补偿业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他们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依法开展房屋征收活动。
二、要严格确定房屋征收部门
市、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条例》要求,尽快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工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要严格规范房屋征收程序
市、县级人民政府要依据《条例》规定确定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程序,并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房屋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的证明、征收范围红线图、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等相关材料。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征收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征收公告应当载明征收部门、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签约期限、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四、要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入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并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配租、配售,被征收人可以不轮候。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在评估机构选定办法出台‘之前,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合理制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出台之前,各地可以参照现行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
新《条例》在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对此类拆迁项目,各地要严格拆迁管理,依法做好被拆迁入的补偿安置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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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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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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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怎么补偿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4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