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跟劳动关系有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21:36:20 459 人看过

一、雇佣跟劳动关系有关系吗

有关系,但是区别如下: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和管理劳动力并获取劳动成果的社会关系。

2.雇佣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提供劳动的都是自然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来获取报酬。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这么确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除此之外,还可参照下列情况认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表;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三、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

3.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雇佣关系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雇用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1、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2、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3、福利待遇不同。4、从所从事的工作(劳务)时间长度不同。5、用工主体不同。6、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一、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雇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6.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二、如何区别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二者区别如下:1.当事人之间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2.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雇佣关系
    2023-03-17
    203人看过
  • 如何区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雇员接受雇主的委托或者指示从事某项劳务活动,雇主按约定支付劳务费的法律关系,其表现形式一般为约定完成某项劳务活动,用工期限较短,并及时结清劳务费用。而劳动关系,则指用人单位招用职工,使职工成为该用人单位的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并定期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护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成立的劳动法律关系,也包括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法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与其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之间形成的非法用工关系。由此可见,在雇佣关系中,在发生事故后,一般由雇主承担责任,在雇员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承担连带责任,雇主在选择雇员时应当更加谨慎,从雇员的各方面能力评价其是否有完成雇佣任务的能力,否则,发生事故后,有较强经济能力的雇主往往先行赔偿,后依据雇员的的过失程度,判断是否有
    2023-04-12
    266人看过
  • 怎样认定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怎样认定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1.主体可确定程度不同。劳务关系的主体通常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既可能是法人之间又或是自然人之间,还存在于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但雇佣关系相对确定,其中处于雇员地位的当事人是自然人。劳动关系的主体确定程度更强,一方是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另一方必定是作为自然人提供劳务的劳动者。2.主体之间依附程度不同。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彼此之间的隶属关系、人身依附性较弱,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接受劳务者支付报酬,从某种意义上说,劳务的提供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按照自己的意志提供劳务。而雇佣关系的当事人不仅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性,雇员一方一般要按照雇主的指示范围进行劳务,双方存在一定的隶属性,对于不属于指示范围的劳务造成的损害,雇主是可
    2023-11-08
    344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何区别,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劳务)关系有何区别在于: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没有上述限制。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没有隶属性;2、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点;雇佣法律关系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3、形成的过程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雇佣法律关系则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4、内容不完全相同。根据上述区别,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不具有广泛性;雇佣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具有广泛性。5、客体不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行为;雇佣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行为,还包括其他方面。6、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有行政责任;
    2023-02-22
    346人看过
  • 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法院判决
    案例介绍:2006年2月21日下午4时许,大足县某钢锹厂厂长张某电话通知永超之弟永文有一批钢轨需要从车上卸下来,叫永文找几个搬运工人一起去卸货,报酬是按货物的数量(即吨位)计付搬运费。永文叫来永超、永万到钢锹厂门口,永万就去打货车上的铁桩准备卸货,不慎被致伤右手,永文就带永万到附近的医院去包扎。永超接着准备去打货车的挡桩,这时站在货车前面的张厂长就招呼永超不要动。永超说:“你的货是承包给我们的,你不用管。”当永超打掉货车上的第一根挡桩后去捡千斤顶时,车上的轨道钢突然滑落下来,将永超砸伤在地。当即张厂长就用车将永超送至大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永超经诊断为全身多处骨折和裂伤,于2006年7月26日出院,住院158天,用去医疗费32613、82元(全部由张厂长支付)。2006年7月10日,永超向大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确认其与钢锹厂的劳动关系成立。2006年8月15日,大足县劳动争议
    2023-06-10
    410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不是雇佣关系
    一、劳务关系是不是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劳务关系的认定情形有哪些?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2023-04-20
    410人看过
  • 在我国雇佣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轻微肇事逃逸处罚肇事逃逸后自首雇佣关系相比劳动关系来说,很明显的是劳动关系更具有保障性。所以也有些实际上就是雇佣关系的当事人,认为自己也是需要长期的给雇主提供特定的劳动力的,仅从这一点就浅显的认为这和劳动关系根本就没有区别的。其实身处雇佣关系当中的当事人都应该了解清楚,在我国雇佣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在我国雇佣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
    2023-04-29
    439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和帮工关系如何认定
    审判实践中,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极易混淆。因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受的调整,诉讼时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即先通过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一般适用的规定,产生纠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只有正确区分二者关系,才能准确适用法律,以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要正确区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1)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根据劳动法第2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区分二者,可以从以下几
    2023-06-13
    116人看过
  • 雇佣关系劳动监察受理吗
    不会。劳动监察受理范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18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2023-04-15
    89人看过
  • 纯合同劳动是雇佣关系吗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纯承包人是否属于雇佣关系取决于具体情况。承包人在发包人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劳动关系。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造成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伤害的,他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第二,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合同的特点:1、承包人独立提供劳务的合同;2、合同的标的物具体;3、有两项服务和报酬的合同;4、有无承诺的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和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提供服务,用人单位向提供服务的劳动者支付劳
    2023-03-26
    469人看过
  • 民工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怎么区分
    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等等。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劳动关系
    2023-02-24
    124人看过
  • 怎么证明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在证明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的,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不符合劳动关系构成条件,例如当事人达到退休年龄、劳务合同、用工一方不是符合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
    2023-03-28
    114人看过
  • 如何确定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案例:王某开办了一家预制板厂,该厂一直未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也没有营业执照。易某间断性地在此做工,工资报酬计件支付,月底一次性付清。后来易某离职时未获报酬,遂咨询,他与该厂之间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他该通过什么途径索要报酬?说法:法律人士认为,所谓雇佣关系,是指雇员接受雇主的委托或者指示从事某项劳务活动,雇主按约定支付劳务费的法律关系,其表现形式一般为约定完成某项劳务活动,用工期限较短,并及时结清劳务费用。而劳动关系,则指用人单位招用职工,使职工成为该用人单位的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并定期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护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成立的劳动法律关系,也包括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法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与其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之间形成的非法用工关系。本案中,
    2023-04-05
    446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分
    1、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审判实践中,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极易混淆。因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受劳动法的调整,诉讼时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即先通过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产生纠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只有正确区分二者关系,才能准确适用法律,以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要正确区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1)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根据劳动法第2条规定,受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是指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这些用人单位依法均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而雇佣关系中的雇主是指上述五种组织之外的不具有用工权的主体。因此,区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应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为区分标准。只要
    2023-03-26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的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4
      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员工在公司里上班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怎么区分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关系是从雇佣关系发展而来,两者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二者规范的对象均为劳务的给付和劳务的受领,且两者的特征也有重合之处,如均强调用工主体对工作人员的支配权、工作人员都是为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工作。 但两者亦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用工主体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国劳动法所涉及的主
    • 雇佣关系一定就等于劳动关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9
      劳动关系不完全等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也包括事实劳动,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劳动事实的,也算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包括劳动关系,也包括劳务关系。因此劳动关系不完全等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只是雇佣关系中的一种。
    • 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异同之处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3
      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异同之处是: 一、主体不同。这是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产生差别的根本原因。在这两类合同中,提供劳动的一方(受雇人,也可以称为劳动者)都是自然人,在这一点上,两者没有差异。雇佣合同,法律对合同主体没有特别限制,自然人、法人、合伙都可以作为雇佣人;《劳动法》第2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雇佣人,即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二、解决
    • 劳动法律关系与雇佣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法律关系与雇佣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
      二者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其间没有包含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与雇佣法律关系的区别: 1:从主体范围来看,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用工单位。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行政隶属关系,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者必须在高层服务以用人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