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时效内主张抵押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6:22:03 273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下,要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逾期不行使的,抵押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一、抵押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3.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4.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主债权被抵押人一定有解押权吗?
    主债权逾期,抵押人有解押权。债权人,即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内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其抵押权。一、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另外,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而且,房产抵押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二、被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财产,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因抵押财产的使用而产生的孳息应当归抵押人所有,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2023-06-22
    182人看过
  • 抵押权未登记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一、抵押权未登记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1、需要登记才生效的抵押权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这时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可能不受保护,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2、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
    2023-06-16
    108人看过
  • 主债权未丧失抵押权在吗,实现抵押权的条件
    一、主债权未丧失抵押权在吗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就消灭。所以在主债权未丧失的情况下,抵押权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实现抵押权的条件(1)第一个就是抵押权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是依旧存在的。对于那些已经被撤销的抵押权不存在了,或者是那些已经无效的抵押权是不可以进行实现的。(2)第二个就是在债务人对于债务的偿还期限必须要达到法律上面所规定的期限时间。(3)第三个就是债权人没有收到任何来源的经济清偿,债务都是有一个最后还款日期的,如果到达了这个最后的还款日期,债权人还是没有收到相应的债款,那么就可以说明债务人没有按
    2023-04-18
    199人看过
  • 民法典是如何规定主债权无效抵押权的
    主债权无效抵押权也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主债权无效的,抵押权无效。并且抵押权与主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民法典破产是否中止抵押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中止抵押权,但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申报债权时,要载明债权有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023-08-02
    492人看过
  • 主债权变更抵押权还有效吗,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不生效
    一、主债权变更抵押权还有效吗主债权变更如果是债权人、债务人、抵押人协商一致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如果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但变更部分对抵押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不生效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第三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如以民法典规定的特定
    2023-06-17
    446人看过
  • 主债权展期影响抵押权吗
    一、主债权展期影响抵押权吗1、主债务展期不影响抵押权,抵押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主债务分期还款的担保期间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1、若债权人将一部分债权转移给他人,对于被转移的这部分债权的保证期间应从何时起算?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尤其是在借款合同中,债权已经转让出去的。就成为脱离于原债权的独立债权,该笔债权应视为一个整体,从成为独立整体债权的最后一期到期日,故此时的保证期间应从被转让债权的最后到期日起算。2、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是否意味着债权人只能待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起算并非保证责任产生
    2023-06-17
    7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债权人不能在原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4
      是的,抵押行使期间的经过也是抵押关系的法律事实部分。《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债权人主债权可以主张抵押权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债权人要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如果没有行使,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因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要行使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
    • 抵押物抵押债权人是否有权主张执行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要看情况,债权人无权也不能自行处置抵押物,如果债务人同意是没有问题的,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拍卖。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抵押权是否需要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4
      需要,抵押权行使期限中期间的经过也属于抵押关系的法律事实部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抵押权必须在主债权诉讼中主张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5
      是的,抵押权行使期限中期间的经过也属于抵押关系的法律事实部分。《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