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如何拒绝分摊共同海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00:20 150 人看过

共同海损须满足下列条件:

(1)在同一海上航程中的船,货面监共同危险;

(2)为共同安全而采取有意且合理的措施;

(3)该措施直接造成特殊牺牲,产生特殊费用;

(4)该措施获得效果,保全了部分或全部财产。

船公司在共同海损事故处理完毕后,通常要求目的港的船代在货物放行之前获得以下材料:(1)货物商业发票复印件(CIF)价格;(2)由收货人签署的愿意分摊共损协议书;(3)由货物保险人出具的共损担保书。其中,货物的商业发票是为了便于共损理算师确定所保全的货物价值,从而计算分摊价值及分摊金额。若货物无保险人,则船公司往往要求收货人提供理金担保,该数额通常依据共损理算师初眇估算的比例确定。待理算机构出具最终共损理算报告后,各受益方(尢指货方)按理算报告计算的各自比例分摊共同海损金额。

通常,需由各受益方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计算方法为:(1)共同海损损失率=共同海损金额÷共同海损分摊价格总额*100%;(2)各受益方应分摊价值*共同海损损失率。面对此种情形,通常收货人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在确定事故责任系船方不可免责过失的情形下拒绝分摊。

在共损事故发生后,受损方(船公司)往往迅速进行共同海损理算并提出分摊请求,而此时引起共同海损事故是否存有过失或过失难否免责很难确认,故提货时收货人拒绝分摊共损金额显得不太可能。实务中,常有收货人以船舶不适航等承运人不可免责的因素,作为拒绝船公司分摊共损金额的理由。事实上,在共同海损事故原因尚未确定之前,我国司法界目前采取的普遍态度是先理算,后分摊、先分摊,后追偿。

(二)可对共同海损理算报告提出异议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若被要求分摊共损的货方对共损理算报告存有异议,则其有权向有关的海事法院提出对理算机构出具该理算报告的异议申请,否则该理算报告被认定为分摊责任的依据。

(三)安排货物保险

由于海一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中均包括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故一旦收货人在提货时遇到船公司要求共损分摊情形,则收货人可直接告知货物保险人,由保险人全权处理该事宜并由其负责支付原需收货人支付的共损分摊金额。如此以来,收货人可轻松退出该纠纷,由较为专业的保险人负责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海损相关文章
  • 收货人凭什么拒绝接收货物
    一,。商品价格下跌。合同签订后,销路好的货物到达后价格下降,买方无利可图,甚至可能赔钱。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急于摆脱负担。此时,如果提单被会签,买方就有机会了。买方可以通过向装货港港务局报告或查看货船日志来掌握真实情况。一旦确认提单已会签,承运人将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收回货款,赔偿责任完全由承运人承担。对于应交付的货物,如果不能在买方预期供应的节日之前到达,买方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买方将尽力转嫁损失。如果他们发现提单是会签的,他们将获得另一个机会。会签提单有很多问题和风险:对于会签提单,收货人可以基于以下两点拒绝接收货物:1货物价格下跌。合同签订后,销路好的货物到达后价格下降,买方无利可图,甚至可能赔钱。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急于摆脱负担。此时,如果提单被会签,买方就有机会了。买方可以通过向装货港港务局报告或查看货船日志来掌握真实情况。一旦确认提单已会签,承运人将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收回货款,赔偿
    2023-05-07
    387人看过
  • 共同海损分摊金额标准是多少
    一、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1、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2、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3、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二、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1、货物灭失的,2、货物损坏的,在损坏程度尚未达成协议前出售的,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三、运费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减去为取得这笔运费应支付但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合理分摊。1、船舶因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2、货物共同海损的分摊,
    2023-06-27
    349人看过
  • 共同海损时分摊价值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共同海损时,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责任,包括船舶、货物和运费的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三)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如上共同
    2023-02-12
    402人看过
  • 运费在共同海损中的分摊价值是如何计算的
    船舶分摊价值是指能够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船舶的价值。分摊价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船舶在航程结束时的实际净值加上共同海损损失额;第二种计算方法是船舶航程结束地点的完整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额。分摊货物价值分摊货物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货物价值。分摊价值的计算方法为:货物在装运时的价值加上保险费和运费,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额和由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运费分摊值是指可以参与共同海损分摊的运费金额。分摊价值的计算方法为:承运人在航程结束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去为取得共同海损发生后的费用而支付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营运费用,再加上共同海损损失金额。(运费分摊价值应以航程结束时收取的净运费为基础)4。免除分摊义务的财产(1)邮件;(2)旅客行李和个人物品;(3)私人随行商务机动车
    2023-05-07
    328人看过
  • 共同海损分摊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二、共同海损分摊如何计算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各受益方的分摊金额计算分两步。首先计算出一个共同海损损失率。这应该以共同海损损失总金额除以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得出。然后以各受益方的分摊价值金额分别乘以共同海损损失率,得出各受益方应分摊的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各受益方的分摊金额计算分两步。首先计算出一个共同海损损失率。这应该以共同海损损失总金额除
    2023-02-19
    336人看过
  • “铨宝湖”轮共同海损分摊纠纷案
    提要:船舶遭遇海难事故后,其所有人宣布共同海损,但对事故原因拒不举证,也不接受法庭调查。海事法院认为,本案的共同海损成立,但难船所有人要求货方分摊共同海损的证据不足,故驳回其诉讼请求。[案情]原告:**畅达船务马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烟台**商厦对外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商厦)。被告:招远市**机械总厂(以下简称**机械总厂)。1994年7月11日,**公司所属的“铨宝湖”轮在龙口港装载**商厦的普硅525#水泥5,019.2吨和**机械总厂的选矿设备439.1吨。大副沈*元在装完货后开出的货物装载图中,记载装货后船舶平均吃水7.21米。18日0642时,“铨宝湖”轮从龙口港启航,开往目的港三亚。航行途中,“铨宝湖”轮主机多次出现故障并停航检修。8月3日1645时,途经汕尾海域遮浪角附近时,主推进系统弹性联轴节橡胶挤出,联轴节失效,螺旋浆轴失去动力。2335时,**公司向
    2023-04-29
    378人看过
  • 承运人要求分摊共同海损金额的依据
    《海商法》第197条规定:引起共同海损特殊牺牲、特殊费用的事故,可能是由航程中的一方过失造成的,不影响该方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但是,非过失方或者过失方可以就此项过失提出赔偿请求或者进行抗辩。这条规定源于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目前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该规则中的规则D规定:即使引起牺牲或费用的事故可能是由于航程中的一方过失造成,亦不影响在共同海损中进行分摊的权利;但这不应妨碍就此项过失向过失方可能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或该过失方可能具有的任何抗辩。根据上述规则,可以看出,引起共同海损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的事故,在尚未确定承运人有无免责过失的情况下,前提是先分摊,只有在分摊以后,分摊方才有权就此项过失提出赔偿要求,承运人亦有权抗辩,即使分摊方在分摊前已经提出赔偿请求,只要承运人是否可免责的过失尚未确定,承运人仍有权要求分摊共同海损金额,分摊方必须先予分摊。规则D所指的抗
    2023-03-07
    441人看过
  • 收货人可基于哪几点拒绝收货
    1.货物跌价。在订立合同时销路较好的货物,在货物运抵后却价格下跌,买方无利可图,甚至有可能亏本,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急于想甩掉包袱。此时,若出现倒签提单情况,买方正好有了可乘之机。买方可以通过向装运港的港口当局或查看运货船的,航海日志,就可以掌握真实情况。一经证实提单倒签,他就会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收回货款,赔偿的责任则完全落在承运人身2.应节货物。对于应节货物而言,如果不能在买方预计供货的节前运抵,买方的损失会很大,所以,买方会千方百计转嫁这个损失。如果其发觉提单倒签,则又为其提供一个机会。倒签提单,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风险:对于倒签提单,收货人可基于以下两点拒绝收货:1.货物跌价。在订立合同时销路较好的货物,在货物运抵后却价格下跌,买方无利可图,甚至有可能亏本,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急于想甩掉包袱。此时,若出现倒签提单情况,买方正好有了可乘之机。买方可以通过向装运港的港口当局或查看运货船的,航海
    2023-06-15
    411人看过
  • 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
    根据我国海商法,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债权请求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海商法》第
    2023-07-29
    404人看过
  • 共同海损的损失如何分配承担
    一、共同海损基本定义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舱、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舱、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入大海或为进行船舶紧急修理而
    2023-06-06
    42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共同海损
    a。适航性
    2023-05-07
    361人看过
  • 共同海损中谁是货主
    船方:通常船运公司收货方:主要取决于您与谁预订舱位。一般来说,有货运代理/船务代理/船务公司共同海损费用即为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额外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避难港费用、重置费用和其他杂项费用1)与避难港和其他地点有关的额外费用:根据《海商法》第194条,船舶因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而受损时,为安全完成航程、进入避难港或避难地或返回装货港或装货地进行必要修理而在港口或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支付的港口费、船员的工资和给养、船舶消耗的燃料和材料以及卸货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储存、重新装载或移动船上货物、燃料、材料和其他财产进行修理,应计入共同海损2)替代费用:根据《海商法》第195条,为替代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替代费用;但是,列入共同海损的替代费用不得超过被替代的共同海损的特别费用。替代费用本身不具有共同海损的性质,但费用的支付节省或避免了本应支付的共同海损费用
    2023-05-07
    344人看过
  • 货运险为“共同海损”兜底
    目前,世界范围内超过80%的进出口货物是通过海运完成。货物在进出口运输途中,不仅面临因意外事故而损坏、灭失的风险,还有共同海损这种看不见的损失的风险。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企业曾为货物投保过运输保险,就可化险为夷。共同海损须共同分担张先生是一家电子产品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前不久,他的企业向欧洲客户发了3个集装箱共约30万美元的货物。发运后没几天,船舶因遭遇台风袭击在浙江海域搁浅,一部分集装箱落海,还有一部分进水。幸运的是,张先生的三个集装箱完好无损。不料,船方宣布此事为共同海损,要求他的企业提供一份由注册在英国的或在英国有分支机构的,具有标准普尔AA以上评级的机构出具的货物金额30%的保函,承诺分摊这次遇险的施救费用和一部分其他货主的损失。否则,张先生的欧洲客户将不能在目的港提货。张先生忿忿不平:船方作为承运人,收了运费就负有将货物安全送抵的义务,因事故产生的费用应由承运人负责,怎能由货主分担?
    2023-06-06
    85人看过
  • 共同海损里的运费分摊价值是怎么计算的?
    在茫茫大海中,一旦遭遇什么风险,那么就很难像在陆地一样快速得到救援,此时首先选择的就是自救。所以,在国际货物运输船上,要是遭到不可避免的风险,只能将一些没那么重要的货物投入大海,以减轻船上重量。而后,在这种情况中所发生的的共同海损,对于船上被舍弃的东西,也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之前就要确定具体的分摊价值。事实上,共同海损里的运费分摊价值,是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减去为取得这笔运费应支付但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不过,实际中也会因为这没办法确定赔偿责任,但按规定,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可以依照下面的确定:1、船舶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除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船舶尚未修理的,按照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是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舶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
    2023-04-30
    250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海损的定义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 更多>

    #共同海损
    相关咨询
    •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3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受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及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为了使船、货免于遭受损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应该由船方、货方及运费方按解救共同危险最后结算的价值共同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方式一般都称为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 发生共同海损之后,受益人怎么分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按规定,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而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面的来确定: 1、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2、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
    • 共同海损的含义及分摊原则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8
      一、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
    • 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3
      根据我国海商法,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最保险的就是办理公证,在公证员的见证下,你写一个书面表示接受遗赠的声明,发给遗赠人、其他继承人,由公证员制作公证书即可。事后对方有异议的话,你可以凭借公证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