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4:42:10 498 人看过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其中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关待遇。

一、4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是什么

4级工伤应当保留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为27个月,二级残疾为25个月,三级残疾为23个月,四级残疾为21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我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我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我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我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工伤致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

三、工伤以后退休有补偿吗

首先,领取工伤赔偿金与退休没有关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工伤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2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保留劳动关系对职工意味着什么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经营不好,或者没有订单等,但是又想留
    2023-04-07
    95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依据是什么
    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当中,我国的生产关系能够和谐的发展,最关键的是要调节好劳动关系的。从表面上来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展到今天好像是来自于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的,但实际上都是因为劳动关系有所保护,才呈现出了这样一种稳定的局面。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可能现在还是有少部分劳动者不清楚,事实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依据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依据是什么?制定《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
    2023-04-29
    35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协议中的劳动关系特点
    劳动关系又称劳使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既包括劳动法律关系,又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劳动机会是用人单位给予的,劳动者对外以用人单位人员的名义从事劳动。2、双方存在劳动相关的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以劳动换取用人单位的报酬。3、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劳动者需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或安排及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劳动。判断员工和单位之间是否构成了劳动关系需要结合实际的工作情况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签署的合同的内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签署的合同的条款内容是不完整且不受到法律保护等情况,必须要谨慎对待。《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法》第10条,建立
    2023-07-20
    223人看过
  • 劳动关系转移都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劳动关系转移都有什么法律依据劳动关系转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证据规定》等。劳动关系转移意思是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新的用人单位,过程中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和员工会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证明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以下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2024-01-28
    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但可以签订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并不受保密时间的限制,一旦泄露企业机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签订竞业协议人员限制时间最高为离职后两年,在限制时间内原服务单位需给予一定补偿。请注意,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是两个概念,但一般在签订竞业协议时会附带签订保密协议。二、单独签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单独订立,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保密协议是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
    2023-04-28
    92人看过
  • 关于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合法性问题
    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合法,单位协议保险劳动关系,应当经单位与个人协商后决定,如果单位同意签订协议来保留与个人的劳动关系是可以保留的。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法规是如果规定工伤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是指在职工执行与工作有关的认为工程中所受的伤,经用人单位确认其为工伤后,用人单位需要为其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若经司法鉴定达到伤残等级且无法胜任原工作,也不能再从事其他行业的,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保留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不能终止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2023-07-20
    490人看过
  • 协保人员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调整协保人员与新单位的关系,曾有两个规定。一个是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03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规定,协保人员上海地区认为是“特殊劳动关系”,除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及最低工资应当参照劳动标准执行外,其他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大家可以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不按劳动关系处理。换言之,如果协保人员与新单位发生了用工关系,一般会认为是劳务关系,协保人员在离职时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各类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第二个规定是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司法解释三)。该解释三中规定“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司法解释三
    2023-03-21
    436人看过
  • 保密协议纠纷与劳动案件的关系是什么?
    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范围。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为保密协议书产生的纠纷,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如果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非员工之间,因为保密协议书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不受理。保密协议纠纷案例[案情简介]2007年,叶某与某技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了附件《员工保密协议书》。该保密协议约定了该公司每月应向叶某支付的保密金数额,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2年内,叶某不得到与该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保密协议中还约定,若叶某在竞业限制期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返回公司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并承担3万元违约金。2009年3月,叶某与该技术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随后公司向叶某出具了《竞业限制通知书》,要求叶某严格按照保密
    2023-07-06
    322人看过
  • 退职是什么意思?保留劳动关系么?
    一、退职是什么意思?保留劳动关系么?退职是国家对不具备退休条件,但又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经批准自愿退离工作岗位的职工的一种处理方法。按照国家规定,职工由于非因公伤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因年老体弱不能从事原职工作,本单位确无轻便工作可以安排,而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经医院证明(工人还需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退职。退职职工,仍可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和副食品价格补贴。集体所有制职工的退职条件与全民所有制相同,只是退职后的待遇国家不作统一规定,由省、市、自治区参照全民所有制退职待遇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全民所有制的退职职工的待遇。二、辞退职工安置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甲方:中山XXXXXXXX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乙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于年月日离职于甲方2、甲方于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RMB:_________该款包括奖
    2023-06-10
    197人看过
  • 劳务关系解除赔偿依据是什么?
    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存在着劳务关系,也就是劳动者为企业做事,而企业为劳动者支付薪水的关系,但是,有时候,有的企业会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没有满的情况下,就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务关系的要求,而这肯定是违反了当初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初衷,所以企业就要赔偿给劳动者一定的钱,也叫劳务关系解除赔偿,我们今天去了解一下这项赔偿的依据。一、劳务关系解除赔偿依据是什么?劳务关系解除赔偿依据是什么解除劳务合同是否赔偿、怎么赔偿要根据合同具体约定内容以及《民法典》关于合同内容的规定而定。劳务合同并不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故不存在经济赔偿。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2023-04-19
    110人看过
  • 个体承包户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在合法的承包关系中,承包人具有经营自主权,该权利包括有权决定是否雇用他人以及雇用何人。《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判断劳动关系的依据是用工事实。因为承包人具有经营自主权,所以承包人与所雇劳动者之间是独立的用工关系,劳动者与发包人之间并无用工事实,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基于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以其名义从事经营并从中获利的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发包人须作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2、如果该劳动者原来就是发包人单位的职工,那么,在发包人未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该劳动者依然与发包人建立劳动关系。该劳动者从属于承包人劳动,是履行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如此,发包人与承包人成为劳动者的共同雇主,发生劳动争议的,可比照劳务派遣规定执行。一、发包单位与承包人是否为劳动关系怎么认定?根据承包人是否发包单位的职工,有两个规定。其一,《关于企业内部个人承
    2023-03-23
    366人看过
  • 雇佣关系追索劳动报酬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雇佣关系追索劳动报酬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包含以下要点:首先,当雇员在执行其受雇工作时对他人身体或财产产生损害,雇主必须予以全面承担相应赔付义务。若雇员由于故意行为或严重过失而引起这类侵权事件,那么他将须和雇主共同承担次要责任。然而,如果雇主最终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他们有权向雇员进行事后追讨。其次,作为雇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雇主同样需要对此负责做出赔偿。如果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方对雇员造成了人身伤害,赔偿权益所有者可以选择要求该第三方进行赔付,同时也可以选择让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在雇主履行完赔偿责任之后,他们仍有权利向对雇员人身伤害负有责任的第三方追索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
    2024-07-10
    226人看过
  • 如何才算有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雇主和雇佣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劳动关系都会用劳动合同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然而,劳动关系除了用劳动合同来明确外,还有很多方式可以确定。那么,如何才算有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什么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与劳动关系相对立的各种关系。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用人单位招用
    2024-01-29
    126人看过
  • 确认农民工劳动关系的依据,程序是什么
    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若没有的,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若双方对于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
    2023-06-02
    35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依据什么呢?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
    • 劳动争议确定劳动关系依靠什么样的事实依据?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5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其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3、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
    • 法律依据?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
    • 劳动者保密协议法律依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5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1、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 2、事实劳动关系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