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过度医疗的危害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24 02:42:39 196 人看过

一、医生过度医疗的危害有哪些

医生过度医疗的危害有:

1.损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导致医患关系恶化。

医学不仅需要体现高超的医疗技术,还要注重”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关怀。现阶段,在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医保覆盖不全的情况下,过度医疗增加了患者就医的经济负担,未能真正体现医学的人文精神,恶化了医患关系。

2.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影响卫生服务公平性。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仍相对不足,医疗资源仍比较缺乏,尤其是农村。过度医疗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导致医疗资源不足与医疗资源浪费并存,最终导致卫生服务不公平。

3.医疗风险比率上升。医源性不良医疗安全事件正日益增加。过度医疗扩大了疾病诊疗的适应症,存在保守治疗改为手术治疗,门诊随访成了入院治疗,无创检查变为有创检查,低档抗生素换为高档抗生素,无适应症用药,辅助用药过度等现象。而手术治疗、有创检查、入院监护、药物使用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因此,过度医疗势必会增加患者医疗风险比率。而人力的不足更会加重这种风险发生,增加患者医源性损伤风险。

二、过度医疗是否可以司法鉴定

过度医疗可以进行司法鉴定。过度医疗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是到附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即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三、过度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过度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n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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