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53:36 344 人看过

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大致可以分为全国性机构、地方性机构和产业性机构和基层机构。

1、全国性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领导下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全国性的女职工组织。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总工会、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的女主席(女副主席)或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全国总工会机关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国家中央有关部门领导、社会女专家学者等组成,并设顾问若干人。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女职工工作的全总女副主席担任,副主任由全总女职工部部长及副部长担任。女职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全国总工会设立的女职工部同时承担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由部长和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重大问题提交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讨论决定。

2、地方性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地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分建立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自治州、县(自治县)等地方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市级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是女职工部承担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县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立女职工部,负责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产业性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按照同一国民经济部门或性质相近的几个国民经济部门,在产业工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除铁路和民航、金融外,地方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以地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领导。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接受同级工会领导的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

4、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是指县以下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会相关文章
  •  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哪些内容?
    本文介绍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构成,包括董事会、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其中,董事会由两个或更多董事组成,是公司内部执行业务的代表机构;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理组成的日常运营机构;监督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拔,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此外,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公司资本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1.由两个或更多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执行业务,代表公司常设理事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2、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理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3、监督机构是指监督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拔,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公司资本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哪些部分?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08-26
    296人看过
  • 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包括什么
    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参与决策和管理,行使职工的民主权利;2、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事业发展。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以下四点:1、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2、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3、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
    2023-08-12
    57人看过
  • 女职工产假的组织类别
    1、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80天奖励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在孕期在医疗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孕期12周内的初步检查),应计算为劳动时间。(部分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算为病假、缺勤等。,侵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作室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作室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哺乳时间:婴儿一岁内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二、可请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当批准休假。如上海市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妊娠综合征、妊娠并发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我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产前假期。三、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如有困难和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四、
    2023-02-04
    109人看过
  • 组织机构与组织结构区别
    组织机构和组织结构从本质上说没有区别,就只是称呼不同。企业组织结构是企业组织内部各个有机构成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系方式或形式,有效、合理地把成员组织起来,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协同努力。组织结构是企业资源和权力分配的载体,它在人的能动行为下,通过信息传递,承载着企业的业务流动,推动或者阻碍企业发展的进程。企业组织机构有哪些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股东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虽然他们不直接参与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每个股东都有表达其意见的权利。股东大会就是由公司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对公司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做出决议的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股东大会的类别股东大会的各种会议,主要依据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以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为固定时间或可选择的其他时间为标准进行划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议分为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1)股东年会股东年会是指每年必须至少召开1次的全体股东会议,且应于每会计
    2023-08-13
    1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包括什么内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包括什么内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包括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二、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宗旨是在既不损害发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又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故人民法院在审理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仍应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1、实际施工人应对其具备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即工程款代位求偿权成立的基础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需举证证明其对债务人(即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到
    2023-04-27
    260人看过
  •  法院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
    本报告对一个司法机关的各个部门进行了概述,包括政治部门、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和评查办。1.办公区域;2.政治部门;3.立案庭;4.民事审判庭;5.刑事审判庭;6.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赔偿庭);7.审判监督庭;8.执行局;9.研究室;10.司法技术处;11.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12.司法警察支队;13.机关党委;14.纪检组(监察室);15.评查办。法院科室包括哪些部门?法院科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门:执行局、政治处、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司法警察队、司法技术室、司法行政科。这些部门在法院的运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案件能够公正、高效地审理。法院的各个科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地审理。这些科室包括执行局、政治处
    2023-11-22
    368人看过
  •  女性职工的权益包括哪些方面?
    女性职工享有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对于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劳动时间或夜班劳动。此外,女性职工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权益。女性职工所拥有的特殊权益包括:1.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性职工受到特殊保护;2.用人单位不得因女性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而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3.对于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劳动时间或夜班劳动;4.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益。法律保障标题:法律保障——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法律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国家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其基本特征来看,法律保障在我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一、宪法作为法律体系的核心,为法律保障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我国宪法明确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了法律
    2023-11-18
    253人看过
  • 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国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一般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世贸组织职能的所有重要问题,并采取行动。第一次会议于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开,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12月在中国香港召开。部长级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任命世贸组织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确定总干事的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职责及任职条件;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做出解释;豁免某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其它多边贸易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审议其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提出修改的动议;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地区为世贸组织成员;决定世贸组织协定及多边
    2023-06-06
    82人看过
  • 税务组织机构
    国务院
    税务机关是主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部门。1994年,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同时,为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我国对税收管理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配套改革。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职务的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地方税务局按行政区划设置,分为三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市、州、盟)地方税务局,
    2023-06-07
    346人看过
  • 捐助法人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的捐助法人的章程及组织机构需要具备法人条件,设立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法条的规定:第九十二条: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九十三条: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一、捐助法人的内涵捐助法人资格依民法典第九十二条可概分为两类,一类为基于公益目的而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福务机构;另
    2023-03-17
    432人看过
  • 【工会法】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第三十六条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第三十七条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第三十九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
    2023-04-22
    321人看过
  • 社会团体法人应该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一条;“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一、社会团体法人特点1、依法成立有两种成立方式:一种是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而又具备了法人应具备的条件的,这种社会团体从成立之日起,即具备了法人资格,如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另一种是需要经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的,这种社会团体必须在经过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各种协会、学会等。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社会团体要开展活动,就要有相应的财产和经费。这种财产和经费可以是国家拨给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提供的,还可以是集资得来的。但不管来自何种途径,这些财产和经费应由社会团体独立支配使用,并能以之来承担民事责任,才符合法人资格的要求。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2023-04-03
    493人看过
  • 女职工“三期”指哪些情况,职工三期包括什么
    一、女职工三期指哪些情况,职工三期包括什么女职工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
    2023-02-20
    410人看过
  • 组织几名女性构成组织妇女卖淫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即俗称的“老鸨”、“窝主”。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所以,组织卖淫罪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多个人。但在实践中,一般情况都是三个人。一、什么是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二、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毒化了社会风化,危害了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
    2023-03-14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会
    词条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工会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组织机构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9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和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不愿意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工伤认定的工会组织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工会的法律监督组织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0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是指在工会有组织有领导的形式下,由工会组织选举出的监督机构。它不是一种分散的无组织的群众性监督,是我国劳动监督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范围,它与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监督,共同构成劳动法律监督体系。
    •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由哪些组织机构组成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1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以下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上市公司还应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制度。
    • 工程招标的组织形式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5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经批准后,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和自身条件,可以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委托招标;如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也可进行自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