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期限届满和已到清偿期间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22 05:51:45 369 人看过

一、履行期限届满和已到清偿期间的区别

履行期限届满和已到清偿期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定义不同以及法律适用不同,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也就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的请求权发生的时间。清偿期间又称履行期间和给付期间,是指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时间限制。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履行期限在内。

履行期限既无法律特别规定,当事人又无约定的,可依债的性质决定,可依交易习惯或诚实信用原则等确定。在债务纠纷中,履行期限与清偿期间可以同等起来理解,因为这个时候往往清偿就是履行的意思。但是“届满”和“已到”这两个词的理解确实不同的,届满就是时间期限已经到期,已到表述比较暧昧,可以理解为到了时间,需要开始清偿,也可以理解为时间期限已经到期。

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合同是否自动解除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合同会自动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合同就会自动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不再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协议补充履行期限;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仍不能确定的,则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催告债务人履行,但要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n  (一)债务已经履行;\n  (二)债务相互抵销;\n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n(四)债权人免除债务;\n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n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n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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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决定书履行期限届满后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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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行政机关需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如果15日满后仍未缴纳罚款,执法机关应进行催告,并在催告通知书送达后10日内仍未能缴纳罚款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方可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在催告通知书送达10日后和不超过三个月内作出。 若当事人对强制执行决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