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只有一个股东,也是可以分立的。公司分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一、公司分立后各自债务谁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责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分立后公司债务如何清偿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吗?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不能随意减少注册资本,只有在出现了法定可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完成法定的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才可以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有限责任公司是上市公司嘛
334人看过
-
分立是否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91人看过
-
公司债务责任分析:一人有限公司的责任限制
139人看过
-
父子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95人看过
-
什么是一人责任有限公司,公司法对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有什么限制
246人看过
-
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一人责任有限公司的一人责任是什么意思
443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同时设立其他公司设立分公司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时设立分公司。有些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的其他地方,设立其他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机构,这就可以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资产属于总公司,管理人员都由总公司聘任,不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但是,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一个重要经营机构,为了便于对分公司的管理,有限
-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新的一个人有限责任公司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23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规定,股东可以是一个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特别规定: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两个股东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2-50人股东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7可以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2-50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2-50人股东)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可以分期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2、权力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是自然人可以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2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没有发起人这一说法的,有限责任公司应该由股东设立,而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出一个股东,单位设立一个分公司,这是什么意思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7根据《公司法》第2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因此,贵公司的成立符合法律的规定。关于你所说的“是否可以分出一个股东,单位设立一个分公司?”应当指出的是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贵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你所说的“分出一个股东”是概念理解不当,实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