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死亡会终止侦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7:21:06 40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终止对案件的侦查,但如果有同案犯的,应该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技术侦查措施有哪些

我们今天就介绍常用的技术侦查7类具体措施:

1、电子侦听(麦克风侦听):电子侦听是指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性的口头谈话进行侦听。就有点像那部很火的《窃听风云》。

2、电信监控:电信监控是指通过对各种通信方式的联系进行监控。

3、电子监控:电子监控和电信监控不相同。电子监控主要通过两种手段获取图像讯息。一是进行秘密的拍照与录像;二是使用电子设备对侦查相对人进行监视、跟踪、定位。

4、邮件检查:邮件检查是指对纸质的通信和包裹、快递等物流进行秘密检查。

5、密搜密取:密搜密取是指对侦查相对人所处的地点、物品进行秘密的搜查以及提取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

6、外线侦查:外线侦查是指技侦部门所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秘密逮捕等综合性手段。

7、网络侦查:网络侦查是指对互联网展开秘密侦查的一类手段的统称。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在立案以后的侦查过程中,才能使用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是否要进行技术侦查。等确定后,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期限进行执行。所以技术侦查不是我们想的、也不像电视里播的那样简单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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