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3 19:01:13 82 人看过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有哪些

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如下:

1.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2.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4.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5.定作物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二、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如何解决的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

1.和解或调解;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纠纷,可以节省时间、仲裁或诉讼费用,有利于今后的持续沟通与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的首选;

2.仲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诉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的,外合同当事人在内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建筑工程合同与承包合同形式有什么区别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二者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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