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过的人还能买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20:50:40 380 人看过

一、被强制执行过的人还能买房吗

被强制执行过的人不能买房。

被执行人可以买房,但是可能会进行强制执行对房子进行拍卖,如果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不能买房。

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二、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流程为:

1.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

2.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要进行审查。

3.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执行到期债权,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4.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处理。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第三人在履行通知制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

5.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履行债务通知书就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执行裁定书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

三、唯一住房可以拍卖吗

唯一住房满足法定情形可以拍卖。被执行人的子女有自己名下的住房,可以到子女的房屋居住的;被执行人转移房产,妨碍执行、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房屋太奢侈豪华,超过生活所需的标准的,以上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均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封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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