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存在什么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4:41:00 463 人看过

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清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备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

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根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的风险大而在收购资产的买卖中不会发生或有负债,收购中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清点,使其与契约上所列相符。收购资产当事双方在买卖完成岳投有续存的法律责任,收购公司无须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整体收购)。一般地说,企业资产出售的是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如果被收购企业将其全部的资产出售,该企业就无法经营,只能被迫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一、公司能收购本公司股份吗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收购相关文章
  • 股权持有协议存在哪些风险
    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协议实现隐名股东的投资目的。法律、行政法规可以禁止或者限制隐名股东投资特定行业,但隐名股东属于被禁止或者限制投资行为人的,或者其拟投资的行业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投资的特定行业,此时可以认定股权协议有违法目的,尽管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股权持有协议本身,但由于其目的的违法性,可能被视为“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行为,因此被视为无效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实际投资者是隐藏在幕后的,名义股东受隐名股东委托,在台前行使股东权利。在种种诱惑面前,显性股东很可能违反股权持有协议的规定,侵害隐名股东的利益。主要情况包括:名义股东不向隐名股东转让投资收益;名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协商解决);知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转让、质押)等第三,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难以向公司主张权益p>虽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原则上肯定了股权持有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投资权益并不
    2023-05-07
    101人看过
  • 外部债权为什么存在风险
    公司进入市场就存在风险,有经营不善的风险、有内部侵权的风险、也有外部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外部债权之所以存在风险,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公司、个人的信用信息相对封闭,没有一个公开的信用系统监控。第二,公司有高度民主的经营自主权,同时就有在公司经营不善的时候无情的压缩债权人的权益,将股东的权益“合法”膨胀。第三,对公司非法支配财产的行为目前控制不如人意,债权人处在旁观者的地位,法院处在中立的地位,当事人对债务人转移资产、关联交易、债务人股东抽逃资金等非法规避债务的行为取证手段受到限制导致举证能力不足。第四,立法的滞后,公司法又有出资不实的责任、抽逃资金的责任。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很难看到对债务人的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出台在前,公司法出台在后,在股东控制公司分割债权人的利益这一问题上司法救济的具体程序上规定不具体,这就给当事人增加了实现权利的难度。公司清还欠款注意事项(一)清欠过
    2023-06-25
    181人看过
  • 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
    一、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收购方往往忽视目标公司在出资设立时的相关法律责任风险。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受让方有与出让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1.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2.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3.主体资格瑕疵。4.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对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目标公司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则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5.重大债权债务风险。6.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7.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风险。
    2023-04-12
    464人看过
  • 企业股权收购法律风险分析
    风险一: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收购行为的直接对象,就是出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如果出让方出让的股权存在权利瑕疵,将导致收购交易出现本质上的风险。通常情况下收购方也对出让方出让的股权做一定的调查核实,例如在收购前通过工商档案记录对出让股权查询。但是,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曾经出现股权有重大权利瑕疵,但在工商并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实际案例。因此,除工商档案查询外,还可以通过对目标公司内部文件查阅(如重大决策文件、利润分配凭证等)及向公司其他股东、高管调查等各种手段予以核实,并通过律师完善相应法律手续,锁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大程度的使真相浮出水面。风险二: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在股权收购后,收购方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出让方支付收购款,进而获取股权、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因为收购方不是目标公司的原始股东,有理论认为收购方并不应当承担目标公司在出资设立时的相关法律责任。因此,股权收
    2023-06-09
    132人看过
  •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多严重?
    存在风险,风险适中。股权质押的风险包括:1、股权价值波动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2、出质人信用缺失的道德风险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如果企业无法正常归还融资款项,处置出质股权的所得将成为债权人不受损失的保障。股权质押需登记吗?股权质押是需要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具体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023-07-05
    71人看过
  • 股权变更代签字存在哪些风险?
    股权变更的代签字也是分为两种-有授权和无授权。如果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通常该行为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而签订股权变更合同,合同效力待定,当事人事后不予追认,那么该行为就是无效的,追认则该行为是有效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股东,应该签字确认股权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股东,监护人有处置其财产的权利,但是不能使其利益受损,否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拥有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可以追偿。但股权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在很多工商局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所以建议先打电话咨询工商局股权变更的程序和要求,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可以由他人代签字,那么也一样需要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2023-07-08
    66人看过
  • 股权众筹平台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股权众筹平台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股权众筹与其他类型的众筹的一个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其属于一项投资活动,而投资往往存在一定风险。特别是由于股权众筹投资金额大、投资与回报周期长、投资成功率低,这就使得股权众筹投资往往面临着较大风险。考虑到股权众筹具有的诸多不确定性,再加上小股权益缺乏相应保障,我国股权众筹模式在当前存在明显“尴尬”。(二)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直接融资模式,股权众筹对于个人创业者与小微企业的意义不言而喻。尽管国内股权众筹平台普遍采用了“领投+跟投”的模式,但是人人天使认为,虽然师从自先进经验,但很多只是徒有其表,并未学到其中的精髓。在“领投+跟投”模式下,跟投人由于经验与认知的不足,就成为最为投资活动中弱势的一方,对领投人亦步亦趋,从而丧失了自己的价值判断,也不利于市场合格投资人的培养。(三)市场规模尚待开发在我国,股权众筹仍处于起步阶
    2023-06-19
    473人看过
  • 购买有抵押的房子存在什么风险
    购买有抵押的房子存在的风险有:1.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2.流动性风险,即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3.经济周期风险,即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4.利率风险,即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4-08-02
    463人看过
  • 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债务风险有何差异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外资并购方式将会进行创新,更加灵活多样,外资并购活动也将更加活跃。法律咨询: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债务风险有何差异律师回答:股权收购: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但因为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之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对于目标公司的或有债务在收购时往往难以预料,因此,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负债风险。资产收购: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状况一般比较清晰,除了一些法定责任,如环境保护、职工安置外,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因此,收购公司只要关注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就基本可以控制收购风险。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2023-06-09
    83人看过
  • 超市购物卡存在的税收风险有哪些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型连锁超市作为一种先进的规模经营模式,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联。据调查,目前持“卡”消费相当普遍,主力便是各商家发行的购物卡。各种名目众多的购物卡(或是会员卡、优惠卡等等)已由原来的纸制提货卡逐渐升级为电子购物卡。国家虽多次明令禁止使用,但其在方便购物和结算等方面上存在着较多优势,不仅未能杜绝,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购物卡泛滥将其带来的税收管理风险不容忽视。一、超市购物卡存在的三类税收风险(一)增值税方面企业出售购物卡一般有两种情况:(1)售卡收款并开具发票。(2)售卡收款开具预收账款收据,而不开具发票。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超市在购物卡出售时不确认销售收入符合规定。当购物卡持卡人取走货物时(不一定一次消费完购物卡金额),才确认销售收入。针对(1)的情况,《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明文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
    2023-05-04
    474人看过
  • 代持股协议存在的风险
    一、代持股协议存在的风险(一)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代持股隐名投资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二)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三)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质押股权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
    2023-04-14
    472人看过
  • 股东变更是否存在风险?
    大概办理流程需要准备好一下材料,然后到工商局办理: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
    2023-07-02
    91人看过
  • 股权回购法律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第一、基于协议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股权内部转让的特别约定可通过公司章程予以体现。一方面,法律允许公司章程充分体现股东的意志或利益,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严格的程序,对股东权益的确认和保护具有积极的作用。第二、基于法律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这里仅指公司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而且这种回购是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结果,是法律对中小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公司必须收购有关股东的股权。所谓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会议决议事项与股东有重大利害关系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收购其股权,也即退股,它是股权转让的特殊救济途径。根据法律规定,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提出主体必须是在股东会上对上述事项的决议投了反对票的股东,其他股东则无权行使该项权利,包括
    2023-06-09
    18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债务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律师解答: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另
    2023-06-13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其他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他公司持有的商品条码,仍由其他公司持有... 更多>

    #股权收购
    相关咨询
    • 股权收购中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9
      股权收购中的风险有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收购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 股权转让或股权收购有哪些风险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6
      股权转让不是收购。股权转让的风险: 一、公司负债风险; 二、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三、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四、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 股权收购风险是怎么防范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主体资格风险防范: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来了解;同时还要查证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2、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防范:土地与房产的价值主要查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其权利状况决定了土地和房产的价值,机器设备要查看其原始采购凭证,扣除适当折旧后,评估其净值,对于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获得的机械设备,在未
    • 购买乡产权房屋存在哪些风险,购买乡产权的房屋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一)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
    • 股权代持人转让所持股权存在潜在风险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25
      股权代持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其次,隐名股东可能会遭受显名股东恶意侵犯其权益的风险;第三,由于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缺乏明确证据支持,他们往往难以获得向公司主张合法权益的保障;最后,显名股东的债权人可能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给隐名股东带来潜在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如果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