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必须是律师吗,法律援助属于义务援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21:43:51 423 人看过

一、法律援助必须是律师吗?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援助案件;也可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可见,提供法律援助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法律工作者

二、律师法律援助属于义务援助,必须要进行吗?

法律援助对律师而言,应当是一项职业伦理,它源于律师在法律实践中对司法正义的自觉追求。律师的职业伦理或职业道德,首先不能单纯的理解为律师作为普通人表现出来的对弱者的同情、怜悯或不忍。职业伦理,是对一种被称为天职的概念的表达。天职起初具有宗教的色彩,意味着一个人应当做的事。在政治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职业,职业既是对人的一种身份定位,也是对具有某种职业的人的社会责任的界定。“个人道德活动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应是对其履行世俗事务的义务进行评价。正是这一点必然使日常的世俗活动具有了宗教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首次提出了职业的思想”。虽然中国人不说天职,在传统上也不大说职业伦理,但中国人一直在讲分,例如说“做分内的事”。

分内的概念首先隐含了规范特别是道德规范。不过,分的概念在中国传统社会更主要是一种身份关系,而不是职业关系,因此,在强化人的身份伦理,而不是职业伦理方面,中国文化和中国经验有其不可否认的作用。但是,分的概念所蕴涵的内在规范却可以与天职相通,做好分内的事就是在履行天职。

职业伦理是不同职业群体的道德规范,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各自的道德特殊主义。涂尔干说:“有多少种不同的天职,就有多少种道德形式,从理论上说,每个人都只能履行一种天职,于是,这些不同的道德形式便完全适合于个人所组成的不同群体”。而所有形式的道德都在不同的领域关怀、关心和维系含有普遍道德因素的公共品质,否则,特殊的道德就是有缺陷的。律师职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比之其他社会职业更为浓厚的公共性质。这种性质主要源于对作为公共产品的法律的适用和维护。即使从纯粹功利的角度考虑问题,律师也需要在维护法律的尊严的名义下才能获得赖以生存的报酬。在法律服务市场上,律师与当事人的交往的确像是一个典型的交易:你给我钱,我给你正义。

在这场交易中,法律和正义似乎成了律师手中囤积的私品,随时用来出售给前来购买的当事人。然而,这种表面上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即使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状态,也不能得出法律和正义可以被交易的结论。律师制度的合理性不能从律师是否与当事人存在交易以及交易的程度方面来考察。在任何一个存在律师制度的社会中,律师分享了与法官、检查官以及任何解释和适用法律的人或机构的权力是问题的关键,而且重要的是,律师在科层体制之外获取了这种权力,这意味着律师一方面在适用和解释法律,另一方面却免除了科层之累而获得更大的独立性。权力分享者和共同使用者可以达成一种有目的的共谋,但也可以造成不同权力主体之间的对抗和制约。律师在与其他权力主体的对抗中获得力量和尊重,形成了律师获取职业荣誉的基础。在某种程度上,职业荣誉在考察律师职业伦理的作用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此外,我们还需要把律师个体获取利益的本能与律师职业团体追求正义的努力区分开来。在现实的力量面前,对律师个体而言,对利益和正义的关系的平衡艺术总是难以驾驭的。韦伯曾经正确区分了以政治为业的两种形式,一是“为”政治而生存,一是“靠”政治而生存。力求将政治作为固定收入来源者,是将政治作为职业,“靠”它吃饭,没有如此打算的人,则是“为”政治而活者。不过,韦伯认为,这种对照并不意味着它们是相互排斥的。“人们通常是两者兼而有之,至少他有这样的想法,在实践中他也肯定会两者兼而有之。‘为’政治而生存的人,从内心里将政治作为他的生命。他或者是因为他所行使的权力而得到享受,或者是因为他意识到服务于一项‘事业’而使生命具有意义,从而滋生出一中内心的平衡和自我感觉。从这种内心的意义上,所有为事业而生存的忠诚之士,也依靠这一事业而生存”。如果套用韦伯对政治职业的两分法,那么,律师职业也可以分为“为”法律而生存和“靠”法律而生存两种情况。我们坚信,在律师执业的长时段内,所有为法律而生存的律师,也依靠法律而生存。这一结论与其说是价值判断,不如说是事实判断,对后者而言,最为紧迫的任务是需要弄清楚哪一种状态被现实所张扬,而与此同时哪一种状态被现实所遮蔽,以致出现了两者关系不协调、不均衡或失范的局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援助相关文章
  • 法律援助受援人的义务
    受援人应履行下列义务:(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3)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一、法律援助什么时候终止?法律援助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书面通知受援人和案件处理机关:(一)受援人经济状况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三)受援人自行聘请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五)人民法院撤销司法救助的。申请人或者代理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该法律援助机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审查。一、法律援助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
    2023-04-02
    88人看过
  • 法律援助律师的含义
    广义:法律援助律师,可分为广义援助律师和狭义的援助律师。广义的援助律师,即包括了社会律师因接受了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为某一个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称之为某个案件的援助律师。也包括了专门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狭义:狭义的法律援助律师,也有称为公职律师、援助专职律师,是指受聘于法律援助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通过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门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的人员。这类人员的编制属于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并享受国家行政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一、法律援助律师违法办案怎么办?一旦法律援助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可以联系其他相关律师进行起诉,法律将对其进行制裁,具体惩罚方式见下文:(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三)停止执业;(四)吊销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有违法执业行为的,给予下列处罚:(一)责令改正;(二)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2023-03-19
    82人看过
  • 律师法律援助义务有哪些?
    《法律援助条例》对法院审理法律援助案件没有规定,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和《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支持律师行使辩护职能所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其提供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及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结、及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对受援人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一、法律援助是一助到底吗?《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对监督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了明确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并且《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2023-04-01
    444人看过
  • 法律援助都援助哪些
    公民能够得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如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
    2023-02-12
    384人看过
  • 律师法律援助义务有哪些
    律师法律援助义务有:积极支持律师行使辩护职能所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其提供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及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结、及时执行。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包括:1、辩护律师须持相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2、在看守所及时安排会见的,最迟不超过48小时;3、侦查期间,辩护律师须经侦查机关许可才能会见因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二、诈骗罪立案后如何处理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后,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与此同时进行刑事侦查、批捕,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依法判决。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
    2023-03-31
    111人看过
  • 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规定
    一、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规定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规定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援助的途径有俩个:1.法院指定法院指定主要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公诉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没有指定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其他残疾人和老年人为被告而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4)法院认为案情重大,需要
    2023-04-25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 法律援助义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6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
    • 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04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和援助律师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3
      一、法律援助律师和自己请的律师有主要区别有: 1、委托方式不同。法律援助律师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无需当事人或其亲属自行委托;非法律援助律师则需要当事人或亲属委托,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 2、对于法律援助,当事人不需支付律师费;而自己请的律师则应该按约定支付律师费用。 二、法律援助律师会为受害人辩护的。 法律援助律师是对符合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则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指定的辩护律师,也会正常为当
    • 法律援助律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3
      第十七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 法律援助属于免费的律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5
      1.是免费的。所谓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二十三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