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应城市广场大道特1号政府办公大楼916-917室
联系电话:0712-3222238
邮编:432400
应城县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10月,1986年撤县建市,更名为应城市妇女联合会。市妇女联合会是中共应城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市妇女联合会组织、指导辖区内的439个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主要任务: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观代化建设,促进应城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4、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完成上级妇联组织和应城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城市规划基本概念简介
192人看过
-
广东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简介
124人看过
-
广东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简介
162人看过
-
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简介
301人看过
-
广东惠州仁德妇科医院简介
327人看过
-
清远市民卡简介
229人看过
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算作童工,即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无论任何单位雇佣童工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录取未... 更多>
-
-
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21条简介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6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或者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
-
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条款简介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30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由行为人所在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19条简介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的审批:(一)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公共绿地、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加盖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三)用地面积(包括水面面积)在3公顷以上的公共绿地总体规划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
-
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第19条简介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4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每二年进行一次普查,公布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的信息。单位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绿化既不达标又无空地的,应当积极采取拆建还绿、拆墙透绿、摆放盆栽植物等措施进行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