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变动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21:33 418 人看过

1、2002年12月,a公司与B公司共同成立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任命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2011年,股东大会决定免去徐某的全部职务,由高某接替。徐某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违法,拒不交出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公司章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农业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该公司股东为a公司和B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遂责令徐某回避2011年8月20日前将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公司章程交给农业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高某。首先,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我国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司性质的关键在于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因此,农业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无例外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其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案中,农业公司的名称、工商登记、章程没有变更,从被告人徐某提交的证据看不出公司性质发生了变化,故法院认定股东大会决议依法有效。第三,被告提交了另一份证据,证明a公司的股权已转让给其他个人,但根据原告提供的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农业公司的股东没有发生变更,股东决议是合法有效的。《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股东转让出资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应注意的问题。目前,除国有独资公司因经营国有资产而进行股权转让的特别审批程序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按照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后才能生效,限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股东股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股权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工商登记簿和/或股东名册变更完成。如果不符合这样的条件,即使受让人已经支付了定金、预付款甚至全部转让款,也可以要求返还,而不必接受可能存在权利瑕疵、尚未转让的股权。公司错误地认为由于股东的过错导致出资转让尚未进行或者完成,股东名册未变更的,会议通知,公司按照原股东名册进行的利润分配等活动有效,给被转让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转让方和转让方根据过错协商解决,风险由转让方自行承担。因公司过错导致股东名册在出资转让后未变更登记的,无论股东名册是否变更,公司都应根据新情
    2023-05-02
    428人看过
  • 签股东权益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什么是股东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shareholdersrights),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楚、明确的权利。股东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可能会有所差别;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权利也不一样。在中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
    2023-02-23
    120人看过
  •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1.双方当事人原来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谓“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修改和增删,没有一个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已经失效的劳动合同,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2.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劳动合同确实已无法履行,才需要进行变更,且变更的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3.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要说明修改的条款和理由。在限定的时间内,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变更易产生劳动纠纷。5.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取代了原条款,原条款即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一、行为变更合同的有什么法律效力行为变更合同的法律效力的有效性如下: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取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
    2023-03-19
    208人看过
  • 股权转让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是否同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出资,只要股东双方就股权转让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不必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如果股东将自己的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就必须征得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和资合的双重性质,人合的因素重视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在审查是否征得股东同意时,应当审查以下三个方面:1.是否征求股东意见。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向公司提出转让自己股东权并征求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十)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股东会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2.公司半数以上股东是否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但是如果转让出资的股东将转让出资的情况报告公司以后,公司决定召开
    2023-02-20
    44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法律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法律限制1.《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有一点,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又不愿意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2.对发
    2023-03-17
    452人看过
  • 股权回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权回购应注意的问题在实际运用股权回购这种规避风险的办法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摸清楚创业企业原始股东真实的资产状况,因为这是企业原股东回购风险投资商股权的经济基础。如果某个创业企业在风险投资商投资后发展得不理想,而该企业原股东的个人所有资产都建立在该企业的股权之上,则如果企业发展得不好,该企业的原股东就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回购风险投资商在该企业中的股权。风险投资商也实现不了通过股权回购来规避投资风险的目的。其次在设计股权回购条款时要注意回购条件的可操作性,即在保护风险投资商合理利益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原股东的承受能力。过分苛刻的回购条件可能带来两种不良后果:一种是某些原股东什么样苛刻条件都全部接受,这种原股东一般属于根本不想履约的类型,实际上风险更大;另一种就是原股东由于无法接受过分苛刻的回购条件而导致双方无法建立合作关系。再次,在设计股权回购合同的法律条款时,要注意坚持:要求
    2023-04-21
    14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股权进行变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导读:股权进行变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股权强制转让时应当对股权的价值进行估定,因为股权经济价值是一个变量,随着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差而变化,企业经营得好,资本积累迅速,其股权价值远远高于出资额。反之,股权价值会低于 股权进行变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股权强制转让时应当对股权的价值进行估定,因为股权经济价值是一个变量,随着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差而变化,企业经营得好,资本积累迅速,其股权价值远远高于出资额。反之,股权价
    • 小股东参股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小股东参股应当注意那些问题小股东因其天然劣势容易受到大股东的排挤,其权利保护不仅在立法上存在缺陷,在实践中也多有不尽人意之处。本站律师综合实践经验,总结出如下几条:1、尽量争取担任公司监事,监事拥有较股东的知情权更大的监督权。2、积极主动行使股东权利,即使意见与大股东向左。不同的意见可以要求在股东会会议记录中予以列明。3、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强制分红制度。4、尽量控制财务出纳岗位(会计一般由大股东控制
    • 债权变有哪些问题,债权变股权应该注意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债权变股权有哪些问题债权变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有哪些合理性有:一是缓解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二是有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局限性有:一是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二是有可能使企业形成赖帐心理。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二.债权变股权应该注意什么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明确债权变股权是对由于体制原
    • 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01
      所有权转让时,主要应考虑哪些问题1、所有权转让和所有权担保有什么区别?所有权当铺也称为所有权当铺,是指当铺以所有权为当铺目标设立的当铺。所有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2、股票转让可以用什么方法进行?1)股权划转(适用于国资系统);2)股权转
    • 股权进行变价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6
      股权进行变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以股东认缴并以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为重点。即以转让方缴付的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公司认可的出资额为依据,另外固定资产应以折旧作价为原则,即转让方如果是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价出资的,一般应以折旧后的帐面残值作价,不能以出资时的原值作价。 2、公司的实际盈亏是变价的基础。 3、公司的发展前景是变价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