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02:10:07 481 人看过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或单位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参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参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两种保险规定处理。

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待遇与烈士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不可以同时享受,对于工伤待遇可以享有的情况下,一般是存在劳务关系的,而烈士待遇显然是不存在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
    2023-06-20
    432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可否索赔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
    2023-08-17
    139人看过
  • 工伤私了后能否享受保险报销待遇?
    工伤私了后还可以报销,工伤私了,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够解除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工伤发生后私了的法律效力分两种情况:1、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的协议是无效的。2、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这种情况下的私了协议是有效的。工伤私了后反悔再打官司还能赢吗1、工伤赔偿协议只要在赔偿待遇不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形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赋予工伤私了的法律效力,由于有的劳动者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完毕后,又存在《民法典》第54规定之情形,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2、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认定工伤后,支付待遇主要由社保机构承担属于公权性质,用人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属于私权性质;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用人单位将承担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属存粹的私权性质。就单位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私了并未
    2023-08-11
    270人看过
  •  自由职业者是否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都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自由职业者则不在此列,他们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都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自由职业者则不在此列,他们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劳 动 法 】 自 由 职 业 者 如 何 申 请 工 伤 保 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自由职业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费。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雇工。因此,自由职业者如果从事
    2023-09-05
    490人看过
  • 不同的工伤保险享受何种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
    2023-05-09
    202人看过
  • 72岁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这段内容讲述了作者在50岁之前购买某些产品是否划算。作者认为,虽然缴满15年后可以申请退休并领取养老金,但是15年的投资回本可能需要8、9年的时间,而且按照当时的收入水平估算,这些资金可能并不足够。因此,作者认为可以定期存储这些资金,以便在需要时使用和未来的养老。在50岁之前,都可以购买这些产品,但是我认为它们并不划算。缴满15年后,可以申请退休并领取养老金。15年的投资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是按照当时的收入水平估算,回本可能需要8、9年的时间。我觉得可以定期存储这些资金,以便在需要时使用和未来的养老。 素 材 如 何 看 待 养 老 保 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旨在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提供物质帮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养老保险制度具有社
    2023-09-03
    35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合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的一位朋友1972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工工作合同,有三个月,在此期间因工负伤,患有脑震荡后遗症,后因单位原因没定伤残,在单位工作至1987年后,与单位签订了一次性安置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确认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一条规定因工伤伤病复发可到单位指定单位看病,报销医药费,这几年他都报销了,今年去的时候,单位以要进行医疗改革为由不报销了,请问,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或医疗保险吗?
    • 工伤保险待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9
      工伤保险待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伤残补偿待遇、就业保障待遇及遗属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它保障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费由单位单独缴纳,职工不缴纳。
    • 工伤保险待岗人员是否可享受保险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只要不是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路途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就不能算作工伤,也不能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
    • 自驾车摔伤能否主张工伤待遇,自驾车摔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结合实际情况,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主本人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没有交警出警或重要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是无法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因此,自驾车摔伤无法认定工伤。但是,职工在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国家法律也给予了一定司法救济,即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
    • 异地受工伤是否享受保险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7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如果单位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或只为部分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