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签订晚于主合同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3:20:24 168 人看过

担保合同可以晚于主合同签订的时间,也就是说,担保合同在主合同签订后再签订是有效的。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为了担保债务人的债务的履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会无效,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哪些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五)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六)保证人在被欺诈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担保合同无效分两种情况: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两种情形下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有差别的: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无效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就是各方按照自身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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