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卖家侵权,平台服务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0:13:14 271 人看过

据市高院民三庭庭长助理潘伟介绍,2015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同比增长了24.1%,其中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到了较大比例。

利用网络进行商品营销已经成为广泛使用的市场经营模式,但其中有关平台服务商的行为属性与责任的判断一直是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潘伟说,在涉及网络商标权的部分,为有效打击侵权行为,《审理指南》确定了平台服务商对网络卖家的具体信息负有举证证明的责任,并对权利人通知方式、内容、法律效力以及因错误通知导致的法律后果均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如果平台服务商故意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奖励积分、提供优惠服务等方式诱导、鼓励网络卖家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可以认定其构成教唆网络卖家实施侵权行为;平台服务商知道网络卖家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商标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仍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帮助行为的,可以认定其构成帮助网络卖家实施侵权行为。实施这两种行为的平台服务商应当与网络卖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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