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滞纳金能否免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6:04:38 422 人看过

行政处罚滞纳金不能免除,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一、行政处罚分期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最长能分期多长时间法律没有规定,但规定了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没申请和批准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罚金不交的结果是什么?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缴纳滞纳金有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天内未交纳罚款的,对违法人员可以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减免行政处罚滞纳金吗可以,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
    2023-08-13
    87人看过
  • 社保滞纳金计算方式,社保滞纳金能否免掉
    一、社保滞纳金计算方式社保滞纳金计算方式是社保滞纳金根据各险种缴纳总数*滞纳天数*万分之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社保滞纳金能否免掉社保的滞纳金是不可以减免的,谁欠费,谁支付,要按照你所欠费金额,每天支付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时间长金额多那滞纳金也是蛮可观的。当最后期限到来时,该单位需要全额偿还递延的社会保障费用和银行存款利息。延期期间不得收取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加收滞纳金数额应不高于欠缴社
    2023-06-23
    27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滞纳金的缴纳程序和规定
    依据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负有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包括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款等以给付金钱为内容的义务。行政相对人逾期没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这里的“逾期”应当理解为超过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期限,《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相对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如何计算被处罚人逾期不交纳罚款的,罚款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
    2023-07-06
    117人看过
  • 受到行政处罚有滞纳金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处理方式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收取滞纳金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且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行贿罪会受到行政处罚吗行贿罪属于刑事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
    2023-08-01
    16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怎么计算滞纳金的
    行政处罚滞纳金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要行政复议的要不要算滞纳金(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
    2023-08-01
    5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滞纳金不收取可以吗
    一、行政处罚滞纳金不收取可以吗行政处罚滞纳金不能免除,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二、关于滞纳金还有哪些规定对到期不缴税款的纳税人,按日加收欠缴税款部分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不是行政处罚,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目的不同:1、征收滞纳金,其目的在于使纳税义务人承担增加的经济制裁责任,促使其尽早履行纳税义务。2、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二)、性质不同:1、税收滞纳金是税务机关或海关对逾期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的一种经济措施。2、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三)、凭据不同:1、滞纳金是税务机关或海关对逾期未缴纳税款收取的带有制裁性的款项,以纳税人应缴未缴的税款部分为计算依据,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征收,滞纳金的金额多少与未缴的税款金额以及欠缴的日期长短有关。2、行政处罚的依据是:受处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2023-06-18
    492人看过
  • 税收滞纳金减免能否实现?
    《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地税征[2003]536号)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一)欠缴滞纳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积极补缴欠缴税款,并主动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偷逃税款线索的,经查属实,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中,积极配合检查,及时足额缴纳查补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清全部欠缴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动补缴税款的。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在缴纳欠缴税款后次日起3日内填写《减税免税申请书》(注明滞纳金),向主管税务所提出减免滞纳金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还应向主管税务所报送当期银行对帐单及财务报表等资料。税收滞纳金减免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税收
    2023-07-05
    25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缴纳行政处罚滞纳金
    应当缴纳行政处罚滞纳金的情形如下: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十五天内,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加处滞纳金的处罚。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了依法当场收缴的外,其余应当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十五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200元罚款一个月是多少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内容,滞纳金是执行罚的一种。执行罚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定的义务人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通过罚款的手段促使其履行义务,执行罚的目的是迫使其履行法定的义务。车辆违章罚款是过期交的,滞纳金缴纳规定如下:一、相关规定1、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当在罚单
    2023-02-26
    459人看过
  • 滞纳金能不能行政复议
    若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加收滞纳金的决定不服的,一般是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其中即包括了滞纳金的加收。什么是社保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
    2023-08-13
    287人看过
  • 土地滞纳金免除条件
    1、土地出让滞纳金的缴纳标准是写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通常的标准是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即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支付。2、滞纳金也是由该局收取的,根据行政复议原则,应当由国土资源局上报,由上级国土资源局或者本级政府来决定减免。一、自然资源厅与国土资源厅的区别自然资源厅与国土资源厅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1、权限范围不一样。自然资源厅主要处理自然资源事项,国土资源厅主要处理国土资源事项;2、职能不同。自然资源厅的职能范围比较广泛,国土资源厅比较狭窄;3、单位不同。前者是由某些职能组成的政府组成部门,后者是整合发改委、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地理测绘等部门组成。一、自然资源厅的职能职责如下:1、制定市级自然资源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负责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4、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5、负责全
    2023-03-21
    22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减免滞纳金的程序
    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减免滞纳金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审批!同意减免滞纳金则不用再缴纳。要是没有通过申请那么还是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减免分类:1、从时间上可区分为定期减免和不定期减免。前者限于在限定的时限内予以减税免税,逾期通常不再继续减免照看;后者是对特定纳税人和特定征税爱人在肯定范围内予以的减税免税,无固定的减免时间限制。2、从性质上可区分为政策减免、困难减免和通常减免。政策减免,指配合国家有关政策所予以的减税免税;困难减免,指对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纳税有困难而予以的减税免税;通常减免,指其他通常性的减税免税。3、从与税法的关系上可区分为法定减免和违法定减免。前者指基本税法中明文限定的减税免税;后者指基本税法限定以外的由行政性法规限定的减税免税。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
    2023-03-01
    4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金滞纳金额度有什么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是关于罚款和滞纳金的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原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原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即二者都是以行政违法为前提,都是对行政相对人课以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但是,二者在性质和功能上有着原则性的区别。第一,执行罚的目的不是对义务主体进行金钱处罚,而是通过罚缴一定数量的金额,促使义务主体履行其应履行却尚未履行的义务;罚款是对已经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金钱制裁。第二,执
    2023-02-27
    435人看过
  •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有滞纳金吗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处行政罚款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交纳罚款的,行政机关是可以收取滞纳金的。劳动监察中用人单位的权利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拒绝权: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劳动监察时,其执法人员少于两人,且不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监察;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处罚,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政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申辨权: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陈述和申辨的权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劳动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听证权: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数额较大的罚款的,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举行听证的权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对其处罚决定
    2023-02-25
    2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法律有何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律师补充:《行政强制法》将“加处罚款”和“滞纳金”作为两种行政执行罚的方式一并设定并多处一起规定,它们都是针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所规定的义务而给当事人新增金
    2023-05-07
    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后能不能免除滞纳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5
      1、若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加收滞纳金的决定不服的,一般是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 2、根据我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其中即包括了滞纳金的加收。 3、法律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
    • 行政处罚是否必须缴纳滞纳金?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9
      1、行政机关对于拒不交纳罚金的违法行为人征收滞纳金的,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等。
    • 机关行政机关怎样减免行政处罚滞纳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类型如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根据我国现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二)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
    • 罚金滞纳金怎么缴纳能减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9
      罚金刑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罚金的执行有以下几种方式: 1、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
    • 个税滞纳金能不能免除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4
      可以减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税务机关责任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缴纳税款,但不得增加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错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缴税款和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缴期限可以延长至五年。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