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地所有权人、征地位置、地类面积、征地安置途径、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注意拆迁补偿方案经行政机关批准自送达行政相对人时生效,注意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后应当依法公告。
二、拆迁补偿该如何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一般拆迁后补偿款多久到账
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3个月能够拿到。征地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未补偿到位的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形式赔偿,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到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到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补偿律师:购房时注意哪些问题
381人看过
-
处理拆迁补偿财产分割纠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58人看过
-
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拆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104人看过
-
征用土地和拆迁后的安置和补偿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311人看过
-
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拆迁时如何计算拆迁补偿房屋面积
81人看过
-
被拆迁人需要注意的产权调换问题有哪些?
270人看过
-
拆迁流程是怎样的,房屋拆迁补偿条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2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
-
房屋拆迁补偿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应注意哪些问题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8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农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2、补偿谈判,必
-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对房屋拆迁补偿款有什么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补偿款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则在本项内容中首先须明确被拆迁房屋坐落何处,是否属于拆迁范围之内,明确房屋坐落即明确房屋的区位补偿价等项的补偿标准,一旦经双方确认,该标准即确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将不会再就此产生纠纷;房屋的建筑情况,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房屋的建筑规模是影响拆迁补偿款项的重大因素之一,双方在
-
批准征地拆迁许可证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5征地拆迁许可证就是在使征地拆迁合理合法化的证书,而在颁发征地拆迁许可证要注意很多问题,比如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颁发时应申请听证,颁发征地拆迁许可证时需要公示。以上列举的都是颁发征地拆迁许可证时要注意的问题,应该引起关注。
-
金华房屋拆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怎么赔偿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 (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