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正当竞争法针对的是哪些行为
不正当竞争法针对的是以下行为:
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诋毁商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
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可以通过打电话、写投诉信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针对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了不同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n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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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针对行为的处罚情况是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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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商标不正当竞争有哪些法律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具体的还要看近似程度,是否能引起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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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有哪些, 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何处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行为; 7.公用企业或者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9.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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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不正当行为包含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31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 1、混淆行为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2、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