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装有没有执行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5:44:07 419 人看过

一旦凡是进入流通市场的一般商品,其外包装上必须印执行标准。如果没有执行标准的话,则该商品视为经销伪劣商品。执行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只有通过以执行标准为手段,部门监督与服务充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在商场上进行流通的商品都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才能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产品包装的标准是包装设计、生产、制造和检验包装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产品包装标准主要包括建材、机械、电工、轻工、医疗器械、仪器仪表、中西药、食品、农畜水产、同电、军工等14大类。包装标准主要是指为保障物品在贮存、运输和销售中的安全和科学管理的需要,以包装的有关事项为对象所制定的标准。

产品外包装侵权如何界定

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被控侵权产品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即创新点),二是被控侵权产品从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一)肉眼观察。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应该根据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进行观察时是否会产生混淆来判断,对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不能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断的依据。

(二)隔离观察,直接对比。

在具体判断时,首先应当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分别摆放,观察时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要有一定的间隔.这种隔离观察的方法可以让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产生直观的感觉即第一印象。其次,再将两种产品摆放在一起,由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直接对比分析,以描述二者的异同,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最终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结论。

(三)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不能仅从外观设计的局部出发,或者把外观设计的各部分割裂开来,而应当从其整体出发,对其所有要素进行整体观察,在整体观察的基础上,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进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食品外包装更改执行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食品外包装更改执行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修正)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第二十八条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
    2023-04-24
    176人看过
  • 包装上标注过期的执行标准
    一、包装上标注过期的执行标准在包装上标示的执行标准是否过期,需要查询相关标准才能知道的。比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现在执行的是GB2760-2011,从2011年6月20日开始实施,那么之前的07版标准在6月20日之后就不能再继续用了,商品上在此日期之后的食品添加剂标注如果还是07版的,那就是使用过期标准。二、食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1、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前先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然后去体检,办理健康证。(因食品流通许可证也是在工商部门办理的,办完名称登记后可直接咨询办理流通许可证所需材料),拿到健康证后,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最后办营业执照。注意:营业执照根据类型不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所需材料也不同,记得多咨询,才能少跑路。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这个简单,向生产厂家要就行,注意有效期。因营业执照每年需年检,所以每年需更新。3、检验
    2023-06-07
    294人看过
  • 软包装罐头制品执行的标准
    一、软包装罐头制品执行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二、什么是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三、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的办证流程(一)领证步骤1、申请
    2023-06-06
    113人看过
  • 商品没有执行标准行吗
    一、商品没有执行标准行吗必须要有执行标准。《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四条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办理备案。一般按企业的隶属关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作用是什么1、便于对企业执行标准情况实施管理。经过备案,便于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掌握所辖地区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情况,实行有效管理。2、便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有关强制性标准情况,如发现有标准没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提出修改建议或令其改进或责令停业执行。3、备案标准可作为产品质量纠纷的仲裁依据。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增强了公正性,提高了可信度,避免了企业标准可能出现的随意性。用它作为仲裁检
    2023-06-06
    106人看过
  • 化妆品没有执行标准
    一、化妆品没有执行标准化妆品是有执行标准的。二、化妆品执行标准目前化妆品执行的标准有基础标准与安全卫生标准、化妆品功效评价标准及安全性评价标准、测定方法标准、卫生检验方法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原料标准以及包装储运及其他相关标准。通常这些执行标准大致可分为四类:国家标准有强制性(GB)、推荐性(GB/T);行业标准根据行业的不同,行业标准的开头不同,化妆品执行的有轻工行业(QB/T)、化工行业(HG/T);地方标准是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DBXX/T表示地方推荐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自行定制的,以Q/开头。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有哪些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2023-06-06
    486人看过
  • 没有执行标准如何处罚
    没有执行标准怎么处罚生产商品的时候有质量标准而没有执行该标准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存在缺陷,购买者如果因此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赔偿,如果是生产者原因的,销售者可向生产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有哪些
    2023-06-12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有没有监外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
    • 商品包装上的执行标准与产品标准号有什么不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1、产品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产品标准就是针对产品而制定的技术规范,在我国针对产品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有相应的国家标准,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标准来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企业可以执行企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2、产品
    • 怀孕监外执行有哪些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31
      怀孕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监外执行期间要遵守有关社区矫正的规定,在哺乳期结束后收监执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 监外执行有没有减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4
      公安部《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执行地公安机关向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减刑、假释建议的,应当提供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材料。看守所接到相关建议和材料后,应当召开所务会研究,报经所属公安机关审核后,提请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其它地方执行的也可以。
    • 监外执行有没有案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8
      公安系统内部都是可以查出来的。 有案底,监外执行只是一个执行的方式而已。 但是只要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可以创造美好的未来的,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得到其他人的认同和尊敬,谁不犯点错呢,能改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