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做工程造价鉴定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7:41:31 289 人看过

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具体如下:

①合同约定为固定结算价

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由于合同已经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款,则对于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造价,可以直接根据合同确定,无需启动造价鉴定。但这种固定价款结算应有适用的前提,即如果实际工作内容与合同约定的范围一致,或虽超出合同工作范围但也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内,则工程造价应直接按合同约定包死,不应进行调整和鉴定。但如果实际工作内容与合同约定范围不一致,或者超出了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如发生按合同约定应调整价款的设计变更等情形),则可以就该部分启动造价鉴定。

②对无争议的事实

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③因当事人主观原因致使无法进行造价鉴定

根据《证据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但在实务操作中,此条规定在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执行尺度并不一致,建议律师对此充分予以注意,特别是该条中提到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鉴定申请的情形。如前所述,法官既可以依据职权在诉讼过程中随时启动鉴定,但如果法官不愿意或认为不需要启动鉴定,则也可以不启动鉴定,直接依据举证规则判令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否公平合理待定,但即使因此上诉成功,时间上的损失是肯定的)。另外,在庭审中当事人也有权依据此条规定进行抗辩反对进行造价鉴定。这样主张债权的当事人部分诉讼请求有被驳回的风险,这是应注意的。在实务操作中,北京法院通常在诉讼过程中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要求或允许当事人申请鉴定,从而启动鉴定。外地法院则不一定允许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鉴定申请。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0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造价相关文章
  • 什么是工程造价鉴定
    造价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当事人或者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去判断的仅仅只是关于造价方面的专业问题,对哪些情况需要鉴定及如何确定工程造价的鉴定范围,是参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还是以定额为依据进行鉴定等诸如此类的法律问题应由法院在诉讼程序中依法解决,鉴定机构不得越俎代庖,法院也不应推卸责任。一、哪些情形不需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1、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工程造价鉴定,并已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工程价款就已经确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就不需要再进行工程造价鉴定。2、当事人通过内部审核,即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书,发包人审核后签章认可,这种情况下,一般说来,工程款也已经确定,不需要再进行工程造价鉴定。3、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最高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
    2023-02-21
    110人看过
  • 工程造价是做什么的
    (1)所谓的工程造价就是指在评价总投资、分项投资合理性、投资效益的时候,工程造价就是主要依据之一。还有一点就是我们在评价土地价格还有建筑安装产品和设备价格合理性的时候,要求我们一定要利用到工程造价资料,我们在评价建设项目偿贷能力、获利能力和宏观效益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依据工程造价来评价的。(2)因为国家在对建设规模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或缺的,所以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也是必要的。(3)所以不管是我们的投资者还是建筑商都需要要对拟建工程进行预先测算。作为一名投资者我们都是需要预先进行测算工程造价不仅可作为项目决策依据,这个呢也是可以作为筹集资金、控制造价的重要依据。一、什么叫做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
    2023-03-29
    168人看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实施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科学,即用专门知识采用科学方法进行鉴定;客观,即按照工程的真实面貌作出分析判断;公正,即要客观地听取两方的意见,并且最好同时听取,公开地进行鉴定活动;合法,即从委托到受理,从形式到内容,从技术手段到依据标准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一)初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在3日内指派具体承办的司法鉴定人进行初始鉴定。鉴定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同一司法鉴定事项由二名以上人员进行鉴定时,第一鉴定人对鉴定情况负主要责任,其他鉴定人负次要责任。鉴定方案的确定司法鉴定人要全面了解熟悉案情,对送鉴材料要认真研究,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委托方的鉴定要求,结合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提出鉴定方案。因为建设工程情况错综复杂,鉴定方案直接影响着鉴定结论,所以鉴定方案必须经鉴定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案情调查(1)案情调查的重要作用:一是避免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先入为
    2023-04-25
    85人看过
  • 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及认定
    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是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认定是当事人诉前已经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作出了相应的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一般不予准许。一、笔迹鉴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证据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可能导致鉴定有失事实的,可以向上级司法部门投诉。经核实后可撤销该鉴定结论书。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二、建筑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建筑合同无效产
    2023-02-19
    68人看过
  • 做不了司法鉴定的情形
    司法鉴定机构
    一、不能做司法鉴定的事项有哪些(一)鉴定委托的审查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二)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二、司法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申请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1、当
    2023-04-25
    116人看过
  • 什么叫做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这项费用目前暂停征收)。尽管这些费用在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中,按照新的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核算新增资产价值时,并没有全部形成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但这些费用是完成固定资产建设所必需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从承发包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设备、技术劳务以及承包等市场上,通过招投标等交易方式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在这里,招投标的标的可以是一个建设项目,也可以是一个单项工程,还可以
    2023-04-04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工程造价
    相关咨询
    • 如何做工程造价造价鉴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5
      1、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有结算,对单价有争议的按总造价的7‰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2、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无结算,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3、工程量有争议、无竣工图、双方无结算,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4、工程未竣工,变更签证不全,工程量有争议,需
    • 工程造价结算能做造价鉴定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根据职权或者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者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问题进行检查、鉴定和评估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实。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就不应该进行司法鉴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对工程造价达成一致,司法鉴定程序不应启动。同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就结算达成一致,即使客观事实存在差异,也属于当事人对
    • 工程结算之后可以去做造价工程鉴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6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就不应当进行司法鉴定。换言之,如果双方对工程造价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就不应当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同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对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对客观的
    • 工程造价鉴定如何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0
      1、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有结算,对单价有争议的按总造价的7‰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2、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无结算,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3、工程量有争议、无竣工图、双方无结算,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4、工程未竣工,变更签证不全,工程量有争议,需
    • 工程造价鉴定怎么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4
      1、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有结算,对单价有争议的按总造价的7‰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2、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无结算,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3、工程量有争议、无竣工图、双方无结算,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4、工程未竣工,变更签证不全,工程量有争议,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