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付之前,你首先要查阅一下预售合同有关房屋交付的约定条款,其次是房屋的验收。房屋验收是一项具有专业知识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其涉及上水、下水、房屋结构等,你可以在验收之前咨询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专家。
一、石家庄买房手续是怎样的
1、石家庄房产购买的时候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在其中写明。在签合同之前,需要仔细检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办理预售登记。签完购房合同后双方应该到相应房屋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办理预售购登记手续。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权益非常重要,因为只有登记后,购房合同才能生效。
3、石家庄房产购买验收后办理入住。房子经验收合格之后就可以入住了,但是,在办理入住之前要交清合同款、办理结算。开发商也需要审核购房者的付款情况,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必须要建立档案保存,在入住时审核。
二、购买二手房该怎么验房
1、购房者要仔细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注意交楼附送物品清单
当前二手房市场上大多是一些带装修的房屋,在签约时,售房者会与购房者把附送的物品列明清单及数量,对于一些家电产品建议列明型号、牌子等,方便收楼时核对物品是否与合同相符。
3、注意面积和质量问题细排查
由于二手房一般已有一定的历史,故买家在收房时,还应特别注意查看房屋的工程质量问题。例如,门、窗是否密封,有无破损;天花板、墙壁、地面,有无裂痕、渗漏、积水等;水、电、开关等,能否正常使用,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如果所买的房子是顶层,还要查看顶面是否有雨水渗漏的痕迹。
4、将各项费用结清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必须确认原业主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以免自己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5、验收房屋时各项证明备齐全
对于一些多年未入住的新楼,买家收楼时要检查验收楼盘交付使用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备。同时,对于一些所谓的收楼费用,例如维修基金等,也必须清晰地知道业主是否曾缴交过,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另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过户的单据也应备齐全,以免将来不能享受相关服务。
6、验明售房者是否按照约定将户籍迁出
如果在合同中已有约定,购房者应该重点查验这一项,如果发现还没有迁出,应及时要求对方按时把户籍迁出,否则购房者就无法找派出所接收户籍。
7、双方要签署《房屋交接书》
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法律后果是售房者将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交房的时间点也就是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时间点。如果不签,双方将来可能会对何时是交房时间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三、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何为验收合格?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并分别签署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现场检测资料等。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7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也就是说,验收合格以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不是以工程验收竣工行政备案为准。
(二)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险责任。“
(三)房屋的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的条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其中,第6项“供水、供热、燃气、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的条件,其他的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或者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从基本的生活常理出发,房屋竣工合格,并不意味者立即交付使用,因为在城市,如果不具备基本的生活配套设施,那么房屋也是没办法使用的,比如,供水,供电,等。而销售办法把供水等5项列为必须具备的条件,这个只能从生活常理出发来考虑此条款应有,比如,南方的房屋也未必有供热,有些情况通讯可能正在接通过程中,也应认定当具备“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的条件”。至于其他的配套设施的条件,如道路,花园等,应当具备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就可以。
-
如何在交房时正确验收房屋?
341人看过
-
交房时如何验房,验房有什么要求
352人看过
-
购买新房在交房时如何验房
357人看过
-
房子什么时间交房验收
283人看过
-
房屋未验收就交付,如何维权?
67人看过
-
新楼交钥匙如何验收房子呢?
50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
房屋交付之后,什么时候验收备案,如何验收备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2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备案机关收到开发商报送的齐全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向其发放该商品房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
-
如何收房验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2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
-
房屋未经验收如何交房租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租赁房屋未经验收,不符合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承租方能否据此认为双方所签租赁合同系无效合同,进而拒付租赁费1月16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租赁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承租方支付租赁费。原告太原某贸易以被告太原市某批发逾期不给付租赁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立即给付拖欠的房屋租赁费。庭审中,被告批发辩称,租赁房屋未经验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双方所签租赁合同系无效合同,原告基于无效合同
-
-
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应如何履行验收责任,对验收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51.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