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9:50:17 110 人看过

一、司法鉴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复核鉴定的申请、决定和委托同初次鉴定基本相同。鉴定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交相关专业的专家小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小组的成员应是固定的,是经过审查并获得委员会颁发的专家资格证书者。每一案件(一个专门性问题)中参与鉴定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员过少,一则缺乏代表性,二则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准确性。同时,曾参加过该案鉴定的专家必须回避。专家小组的鉴定活动,必须在鉴定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组长主持。要绝对保证鉴定活动独立进行。任何人不得干预,不得对鉴定结果提出任何要求或提供任何暗示。专家小组内部要严格执行鉴定活动独立的原则。鉴定结论一致的,参加鉴定的每个专家在鉴定书上签名;鉴定结论不能取得一致的,可参照各国立法的惯例,在鉴定文书上分别写明不同意见的依据及其人数,或分别出具鉴定文书。决不能采取投票方式,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少数人的意见记录备查。委托机关、人大、政协可派代表旁听鉴定小组的讨论活动。

专家小组的鉴定结果,以鉴定委员会的名义出具鉴定文书,由参加鉴定的专家签名,加盖鉴定委员会鉴定专用章。鉴定文书的内容与一般鉴定文书相同。如是协调鉴定分歧的鉴定,在前言部分要写明历次鉴定的经过及其结果。

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与其他鉴定结论一样,对于裁判机关没有约束力。根据部分省市地方立法的规定,它对于解决鉴定分歧、终止本裁判程序的鉴定具有决定意义;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集体一致的结论)是该诉讼程序或同一审级的最终鉴定结论。如果鉴定分歧出现在起诉阶段,根据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起诉机关即可结束起诉阶段的鉴定;如鉴定分歧出现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即可根据鉴定委员会的结论终结本审级的鉴定。

二、发生补充鉴定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律师特别提示,以下两种情况下可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总的来说,司法鉴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呢?其实复核鉴定的申请、决定和委托同初次鉴定基本相同,人民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提起做司法鉴定,但是会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如果需要做复核鉴定的话则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复核申请、经法院同意决定后向司法鉴定机构作出委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书两份都给谁,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司法鉴定书两份都给谁鉴定意见书尽管不是最终的结论,但是其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较大影响。其鉴定意见通常和鉴定人的技术水平,鉴定设备等有着直接的关系,任何一个环节的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同,甚至错误。即使程序上合法、公正的鉴定意见当事人也可能会存在争议,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认为证据证明鉴定结论有问题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法医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一式四份,一份司法鉴定机构存档,三份交由委托人收执。二、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
    2023-06-25
    225人看过
  • 复核司法鉴定的机构是哪个
    复核司法鉴定的机构应该是省级以上司法鉴定机构。一、申请重新司法鉴定怎么弄1、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2、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鉴定过程中,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应当签名,并存入鉴定档案。二、装修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装修质量司法鉴定费用谁主张,谁先支付,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赔偿责任。装修质量司法鉴定办理程序是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
    2023-04-05
    149人看过
  • 最高院死刑复核裁定书死刑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最高院死刑复核裁定书的问题作出解答: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具体而言具有以下特点: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
    2023-02-19
    337人看过
  • 司法鉴定复核人如何进行复核?
    一、如何进行复核?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复核鉴定的申请、决定和委托同初次鉴定基本相同。鉴定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交相关专业的专家小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小组的成员应是固定的,是经过审查并获得委员会颁发的专家资格证书者。每一案件(一个专门性问题)中参与鉴定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员过少,一则缺乏代表性,二则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准确性。同时,曾参加过该案鉴定的专家必须回避。专家小组的鉴定活动,必须在鉴定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组长主持。要绝对保证鉴定活动独立进行。任何人不得干预,不得对鉴定结果提出任何要求或提供任何暗示。专家小组内部要严格执行鉴定活动独立的原则。二、复核鉴定具有以下特点(
    2023-06-04
    225人看过
  • 根据司法鉴定导论司法鉴定程序怎样?
    司法鉴定导论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3、初次鉴
    2023-06-28
    34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议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的案件范围已经侦查终结而没有被撤销的案件,无论是公安机关等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侦查终结的,还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都必须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起诉。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受理的期限(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4条)。受理后不应再退回公安机关(1)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六机关规定”第34条)。(2)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
    2023-02-28
    43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费用要多少,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费用要多少,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般是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例如鉴定标的价值超过1000万的,按0.1%收取。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程序:1、司法鉴定申请。2、司法鉴定机构。3、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4、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二、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内容主要有: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
    2023-06-06
    126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果复议程序怎么进行
    一、申请司法鉴定复议的流程1、准备《重新鉴定申请书》写出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的格式为:题名为《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住址、工作单位等当事人的信息,说明因何事不服某鉴定机构的某项鉴定依法重新鉴定。结尾是:此致,某某。申请人:某某某,(签名、盖章)年月日。2、提交申请书将写好的重新鉴定申请书交给办案机关。3、举证期限一般的鉴定申请的提交期限为举证期间之内,但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的,可超过举证期限。二、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复议的情形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三、相关规定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023-02-22
    191人看过
  • 深圳:司法复核鉴定为终局鉴定
    《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开广东风气之先8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在立法实践中又起探索作用。昨天,在省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上,深圳市提请本次会议审查通过的《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对司法鉴定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这在广东还是首次。《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有哪些具有开创性和实验性的做法呢?从这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的文件中,记者注意到了以下几方面的新东西。《条例》规定设立深圳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和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前者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等专门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司法鉴定工作宏观上的指导、监督、协调。后者由兼职专家组成,负责就具体案件进行复核鉴定。这样可以保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相对独立性,最大限度减少外部干预。《条例》还允许除公安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专家委员会和社会鉴定机构存在。根据需要,深圳市还将成立深圳市司法鉴定中心,统一承担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和部分社会化司法鉴定服务,
    2023-06-11
    342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复核程序
    首先,申请复查的主体与申请原鉴定的主体大体一致,都有工伤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不同之处在于,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申请复查,但在一开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保险经办机构并不在申请主体之列。其次,申请复查鉴定有时间规定,必须在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提出。再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由设区的市级鉴定委员会作出,因此复查鉴定的受理机构就必须是比设区的市级更高一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当事人不得任意选择鉴定机构。最后,复查鉴定结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30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一、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需要什么资料单位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
    2023-03-16
    82人看过
  • 司法鉴定怎样进行?应遵循怎样的程序?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
    2023-06-04
    362人看过
  • 成都司法亲子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亲子鉴定怎么样做
    一、成都司法亲子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现将司法亲子鉴定的程序整理概括如下:1、委托单位(人)填写委托书。委托单位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2、被鉴定人在委托书上留下指纹。3、核对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出生证,留下复印件。4、被鉴定人照像。5、抽取被鉴定人的血样。6、将标本送交专业技术人员,并签收。二、亲子鉴定怎么样做(一)亲子鉴定的准备工作人员准备:(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基因变异);(4)被鉴定子女年龄一般在半岁以上为好。资料准备:(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结婚(离婚)证明、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2)如系公检法机
    2023-04-20
    68人看过
  • 司法鉴定程序鉴定是不是工伤怎么鉴定
    对工伤进行司法鉴定时,用人单位首先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受伤的劳动者进行伤情鉴定,取得鉴定结论后,将鉴定定结论和其他材料提供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司法鉴定意见是可以撤销的吗司法鉴定意见是可撤销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还可以找其他证据,推翻该鉴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2023-03-03
    466人看过
  • 委托司法鉴定委托时间是多久,其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委托司法鉴定委托时间是多久?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二、司法鉴定程序(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
    2023-03-26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申请司法鉴定复核理由有什么,鉴定程序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复核鉴定的申请、决定和委托同初次鉴定基本相同。鉴定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交相关专业的专家小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小组的成员应是固定的,是经过审查并获得委员会颁发的专家资格证书者。每一案件(一个专门性问题)中参与鉴定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员过少,一则缺乏代表性,二则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准确性。 同时,曾参加过该案鉴定的专家必须回避。专家小组的鉴定活动,必须在鉴定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组长主持。要绝对
    • 司法鉴定复核人如何进行复核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07
      我们在进行通过诉讼审理案件时,难免会要经过相应的司法鉴定,那么为了避免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出现差错,都会对结果在进行一次复查审核手续,那么司法鉴定复核人如何进行复核呢,一般情况下会指定具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复核,如果涉及的案件比较复杂,也会组织多名复核人进行复核。
    • 司法复核鉴定的特点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18
      1、复核鉴定主体特殊。复核鉴定专指由国家级、省级司法鉴定委员会内设的各专业专家委员会进行的鉴定。 2、复核鉴定的性质是复核鉴定,原则上不接受初次鉴定,但由于受到技术、人员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得出鉴定结论时,可由国家级或省级鉴定委员会直接受理。复核鉴定是开放式的为公众服务的,既为司法机关、其他裁判机关、国家证明机关服务,也为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服务。 3、复核鉴定是一次独立鉴定,不受以前鉴定结论的
    • 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能不能异地司法鉴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3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2、受理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六、复核鉴定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八、出庭。鉴定机构可以独立承接合法的委托者的司法鉴定申请,对委托者没有地域的限制。
    •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议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被害人收到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诉讼决定书之日起7天以内向送达不诉讼决定书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议申述,请求人民检察院对这个案件提起公诉。 1、讯问与听取意见。 2、审核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