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保局的处罚不服,向哪些单位提出复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4:55:52 181 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环保局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环保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

(一)当事人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申请书中还可以同时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

(二)市环保局接收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结果。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期限为多长时间呢

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二、行政复议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3、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4、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对行政复议不服,还可以再申请复议吗

1、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

2、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也就是说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

3、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行政复议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最后救济手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两级审判的救济,这样就没有必要在行政系统内实行两极或多级复议制度,以免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迟迟不能解决,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特殊情况可申请行政终局裁决,但终局裁决不是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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