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保证金的含义。
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形式之一。而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二、履约保证金特点。
1、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
2、履约保证金具有实践性。
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发包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人违约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且并不以交纳履约保证金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实践性。
3、履约保证金应当具有对等性。
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发包人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包人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须发包人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当中标人违约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由第三方承担。
为了平衡招标方和中标方的利益,2003年3月8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因此,履约保证金应当具有对等性。
4、履约保证金具有独立性。
履约保证金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之外,只作为中标方违约时招标方损失的补偿,招标人必须是具备招标能力的法人,其建设资金已经到位,不能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造价的补充。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独立性。
三、目前建筑工程保证金合同的相关问题
1、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提交履约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却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履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虽然载明需要提交履约履约保证金,但不明确具体数额比例,待中标后,由招标人一方单独决定数额,使中标人无所适从。
3、招标人收取履约履约保证金,但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甚至有的招标人直接以中标人履约履约保证金支付工程进度款,违背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客观上也造成拖欠工程款包括履约履约保证金后果,可能引起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连锁反应。
4、履约履约保证金收取主体多种多样,有的招标人直接收取,有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5、有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按照投标价的一定比例提交履约履约保证金。如果是按投标总价的一定比例提交,有关人员通过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很容易推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这就可能对投标人的利益形成潜在威胁。
6、有的招标人或发包人直接收取现金。这样易产生风险,也不符合现金管理规定。
-
询问关于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问题
125人看过
-
建筑工人高温补贴相关问题
488人看过
-
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标准有哪些
392人看过
-
建设工期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147人看过
-
有关建筑工伤保险的赔偿问题
371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建筑工程结算问题
489人看过
-
建筑施工社保问题的相关内容有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4建工险也就是建筑工程保险是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间,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列明费用损失的保险。目前建筑工程险由国家强制建筑施工购买的,但建工险属于财产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筹,所以购买应该在保险公司购买而非社保机构。
-
一般建筑工程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5、拖欠质保金纠纷。 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 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建筑承包合同相关问题及解答河南在线咨询 2025-01-07律师收费标准没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以下为参考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至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至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至9%。 3. 50
-
我国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有哪些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8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期限、测算办法、交纳标准、方式及退还时间等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在工程项目合同中约定。 由于立法滞后,政府引导、监管的缺位,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存在很多问题: 1、招标文件没有载明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却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虽然载明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但不明确具体数额比例,待中标后由招标人一方单独决定数额,使中标人无所适从
-
有关建筑工程索赔的法律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9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民法总则》规定了违约与侵权的原则性规定。《合同法》不仅有原则性规定,而且《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则对违约导致的索赔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