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强制执行阶段还可以反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7:30:27 307 人看过

反诉状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消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执行阶段诉讼已经结束,不能再提起反诉,有不同意见可以另行起诉或者申请再审。

一、离婚案件中被告能否提起反诉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提出反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须有管辖权。

若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本诉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4、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关于提出反诉的时间。

目前有关反诉提出的时间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就反诉部分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刑事案件该如何申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请再审人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错误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提出再审请求不得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申请再审人在民事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原审已反诉的除外)。

三、合同纠纷未反诉能不能另诉

可以另行起诉。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的,在原告起诉之后,被告有权在本诉中提起反诉,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反诉的,也可以向原告另案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审理。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关联。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且反诉与本诉应当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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