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返还一般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不当得利返还一般规则如下:
1、返还原物: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价额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3、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部分,不应该只限于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已改变,其财产价值仍存在或可代偿,仍属于尚存部分。
(2)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3)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二、不当得利返还的适用条件和行使条件
1、不当得利返还的适用条件
(1)不当得利的适用要有明确的条件。
(2)要注意的是不当得利在法律适用上是“兜底条款”,在其他归责不能适用时才适用该条款。
2、不当得利返还的行使条件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
(1)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
(2)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
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三、不当得利的分类
1、给付发生的不当得利
(1)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
(2)给付的目的未达到。
(3)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
2、给付以外的不当得利
(1)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2)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3)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4)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5)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
如何恰当地返还不当得利?
355人看过
-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判刑后还返钱吗
447人看过
-
什么是不当得利的返还?
269人看过
-
不得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情形
76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到哪里去
185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返还与救济
458人看过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
利益返还法规定怎样返还不当得利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4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善意或者恶意而有不同: 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3、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
-
民法总则规定的不当得利是否应当返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9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
得利的不当得利还能返还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7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
返还不当得利有哪些不当得利返还条件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2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原物返还或作价返还。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时,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应一并返还。
-
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法律对不当得利有没有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1不当得利返还的利息应当根据受损失的人的损失决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