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约人判断要约否有效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8:22:21 279 人看过

判断要约有效的标准如下:

1、要约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应当到达受要约人;

3、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4、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承诺书只有一份是有效的吗

承诺是否有效与承诺书的份数无关。只要承诺书是受要约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就能有效。承诺书应在相应的要约期限内到达受邀人时生效。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期限未确定的,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二、拟同意和同意法律上的区别

拟同意与同意法律上的区别如下:

1、意思不同。拟同意主观上已经同意,但是还得等到上级同意后才能最后同意;同意跟别人的想法相似,与别人的意见相同;

2、使用情况不同。拟同意使用具有较为严格的职责限定;同意,主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处理若有决定权。

一、合同的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总之,拟同意有同意的倾向,没有真正的同意,需要进一步确认,否则在法律上就不能生效。在办理公文的过程中,经常看到领导签文件、地方签文件、地方签文件。提议的同意书通常是在正式场合或正式材料或书面文件中提出的。

三、合同要约生效的要件是

合同要约生效要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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