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行政复议证据规则》的通知2003-5-6平政〔2003〕31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二○○三年五月六日平顶山市行政复议证据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客观、公正、及时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正确、合法地履行行政复议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平顶山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第三条证据是指一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行政复议证据是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中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行政复议案件定案的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第四条行政复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第五条证据证明的对象应当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关,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无关的内容无须证明。第六条需要证明的事实应当是对案件处理具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包括真相不明的案件事实、证据事实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七条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先行登记保存。二、当事人举证第八条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应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应证据。第九条申请人对下列事实应当举证:(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事实;(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三)知道具体行政行为时间的证据;(四)向被申请人提出实体权利要求所依据的其他事实;(五)对被申请人的举证提出反驳的事实;(六)申请人一并要求行政赔偿的,提供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证据。(七)符合行政复议立案条件的其它证据。第十条行政复议机构向申请人、第三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其对负有举证责任的举证范围及举证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举证的,视为无证据。第十一条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资格、知道时间、行政赔偿、行政机关不作为方面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请求具有事实根据或者证据来源不明的,行政复议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无证据。第十二条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第十三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供的应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按期提供证据的,应书面告知复议机关,经准许可在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证据。第十四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第十五条被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一)争议双方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二)被申请人法定的行政管理职权和职责范围;(三)申请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违法事实或者申请事实;(四)争议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过程和结果;(五)构成合法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要件,包括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六)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实际状态;(七)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时效事实和被申请人送达事实;(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依据。
-
行政复议办案证据规则及运用有什么?
240人看过
-
大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
246人看过
-
论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的完善——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为视角
262人看过
-
平顶山市政府:40家单位保留行政许可权
309人看过
-
平顶山市长热线
124人看过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406人看过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即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承担。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更多>
-
-
平顶山车祸事故处理规则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8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行政复议对证据材料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8我国的行政复议对证据材料的规定是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的材料主要来源于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收集认定的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由法院审查该证据的真实性,从而最终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双重性或中间性的特点。而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用来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也是在行政程序中已经被使用过的证据。可以确定,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具有同一性
-
行政复议证据谁提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9包括 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
复议证据包括哪些行政复议后收集的证据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1依据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能向原告或其他证人收集证据。根据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要遵循的“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后就不能收集证据来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那么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