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有哪些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1:25:25 257 人看过

一、人事争议仲裁有哪些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仲裁也有受理范围,包括因为订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支付工资劳动报酬纠纷、确定劳动关系纠纷等。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应当在纠纷发生后一年内去办手续,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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