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草案公告时间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4:02:55 484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规划草案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城乡规划的修改是如何规定的

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但是,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城镇体系规划也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影响城乡发展的因素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这就要求城乡规划编制机关必须时刻关注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城乡的发展变化,适时对城乡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当然,为维护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城乡规划法》对规划修改条件做了严格规定,当出现下列五种情况之一时,可以依法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同时,《城乡规划法》对规划修改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程序以及因规划修改调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补偿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一系列规定削减了规划实施过程中修改的随意性,是规划决策客观、公正、民主的有力制度保障措施之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
    一、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二、【释义】本条是关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一、根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准予进行施工建设的法律凭证。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是违法建设,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情节轻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2023-04-12
    343人看过
  • 城乡规划法实施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城乡规划法实施时间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7章70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二、城乡规划法立法目的制定《城乡规划法》体现了我国法律与时俱进的精神,国家通过新立法来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确立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使各级政府能够对城乡发展建设更加有效地依法行使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健康发展。制
    2023-04-12
    271人看过
  • 城乡规划法规定哪些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制
    一、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城市规划管理是指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和各项建设工程实行的管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城市土地使用的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建设部门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建设计划、设计任务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划拨用地并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土地。二、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内各项建设活动均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无论是在国有士地或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都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发给建设许可证后方可施工。二、城乡规划的地位和作用1、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的具体化城市规划是城市未来发展的蓝
    2023-04-12
    322人看过
  • 城乡规划在乡村规划建设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过去的一法一条例”的管理制度以前“一法一条例”的管理制度,对乡村规划的管理非常薄弱,难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情况比较严重。《城乡规划法》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涉及规划的部分内容上升为法律,体现了对农村问题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指导规范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制定,规范农村地区的建设行为。同时,针对农村建设活动规模小,点多面广、以个人为主等情况,按照既要严格规划管理,又要便民的原则,规定农村建设活动只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二、《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村建设活动的法律凭证,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
    2023-04-12
    198人看过
  •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一、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群规划、城市密集区规划等其他区域性规划,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武汉城市圈规划由省有关部门会同城市圈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省人民政府及有条件的市(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推进城乡居民点和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以及社会事业的合理布局、科学协调发展,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城乡总体规划审查、报批程序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有关程序执行。二、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城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城乡主管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城
    2023-04-13
    215人看过
  • 城乡规划的工作原则
    1、城乡规划要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城市化的时期,即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各种社会、经济矛盾凸显,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城乡规划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乡规划、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2、城乡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就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城市的市情出发。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民生产总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断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包括规
    2023-04-13
    214人看过
  • 成都市城乡规划监督规定
    【发布日期】2005-9-13【实施日期】2005-11-1【发布单位】市政府【文号】《成都市城乡规划监督规定》已经2005年8月31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五年九月十三日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乡规划行政监督,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行政行为的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监督体制)市规划管理局主管本市城乡规划监督工作。市规划执法监督局是本市城乡规划监督的执行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市监察、国土、建设、环保、工商、市容、园林、市政公用、房管、经济、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城乡规划监督工作。第四条(监督制度)城乡规划监督实行持证监督制度。规划监督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2人
    2023-04-22
    310人看过
  • 法院审判案子开庭时间公告多久
    三天,法院也会在案件开庭三日前在公告栏公布开庭时间,可以自行查阅。案子到法院法律没有对开庭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但法律上规定了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对于简易程序应当在二十日内,最多延长至一个半月,对于速裁程序的,应在十日内,最长延迟到十五日。根据法院安排确定开庭时间,一般一周内得到开庭通知,约一个月左右开庭。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具体开庭时间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送达开庭时间的传票给当事人。一、法院的开庭时间可以变更吗开庭时间可以更改,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指定时间到庭参加庭审,是不可以更改开庭时间的。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开庭时间,可以向向法庭提交申请书,申请
    2023-06-20
    84人看过
  • 云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办理的时间
    一、云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办理的时间云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办理的时间以考试报名公告为准。二、云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的办理流程1、申请:网络提交:“国家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网络提交:时间不限。2、受理: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在线受理。3、审查: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行查看报名结果。4、决定: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行查看报名结果。5、送达: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行查看报名结果。三、云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自2015年4月24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2023-05-24
    101人看过
  • 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城乡规划法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1)城市和镇应当依据城乡规划法制订城市规划和镇规划。这里的城市规划和镇规划既包括了总体规划,也包括了详细规划。城市和镇需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编制符合地方特色的规划,并且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不能任意做出改变或撤销。(2)某些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城乡规划法制订规划,并且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023-04-26
    128人看过
  • 城乡规划的目的是什么
    一、城乡规划是什么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泛指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在中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制定好城市规划,要按照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进行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一系列关系。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
    2023-04-12
    478人看过
  • 城乡规划对建成区的影响
    一、什么是建成区建成区为“城市建成区”的简称,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中国统计部门用建成区来反映一个市的城市化区域的大小。具体指一个市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的地段,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域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从广义上讲,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范围内,实际建成或正在建成的、相对集中分布的地区。是城市建设发展在地域分布上的客观反映。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到近郊区内、但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建成区标志着城市不同发展时期建设用地状况的规模和大小。中国的城市建成区一般不包括市区内面积较大的农田和不适宜建设的地段。二、城乡规划对建成区的影响1、流通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助推动发挥区位资源产品比较优势,形成区域性
    2023-06-19
    293人看过
  • 《城乡规划法》的内容和实质
    《城乡规划法》共七章七十条,与《城市规划法》比较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著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其重要内容可概括为十个方面:第一,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从内容上看,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了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第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就从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三规合
    2023-06-05
    177人看过
  • 从《城乡规划法》看违法建设
    1、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和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原发证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计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处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2023-05-31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我国城乡规划法对编制城乡规划的规划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编制城乡规划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编制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本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的,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应当向市或者编制任务所在地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编制单位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编制技术要求进行编制。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编制单位不得将规划内容公开或者另作他用
    • 在公告栏张贴公告时间规定是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没有具体规定。主要是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等。一般都已通知当事人了
    • 征地公告期限是多久, 征地公告时间是多久, 征地公告的时间是多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公告期限由公告机关确定,一般为45日内,在特定条件下可后延10日(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第45日才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的)。《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第49号)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
    • 城乡规划法中的行政复议是多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如果你想问城乡规划法中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那么我可以告诉你城乡规划法中的行政复议,在城乡规划法中没有行政复议期限这一条,所以你是不是问错了。
    • 公告翻案时效多长时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公告期60天,加答辩期15天,期满后就可以开庭。判决书出来后,公告60天加15天上诉期,期满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