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确定竞业限制年限
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到约定的单位就业,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赔偿。我国《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国劳动合同规定,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是否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越长越长越好呢?当然不是,由于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故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避免不必要的负担。因此,企业应根据商业秘密的更新时间确定竞业限制的年限。
同时《劳动法》有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这就意味着上述特定的竞业限制范围的限制年限不的超过两年,否则超过的期限无效。
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范围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择业限制范围,是竞业限制的核心条款,若范围不明确可能就无法实现限制竞业的最终目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故用人单位最好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避免约定不明确的风险,必要时可以用图表的方式将限制竞业的单位明确。
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
竞业限制的范地域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地域的限制,该条款是也竞业限制协议的重要条款。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故用人单位最好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避免约定不明确的风险,必要时可以用图表的方式将限制竞业的地域的明确。
4、合理确定竞业限制的对象
竞业限制的对象不是全体员工,竞业限制的对象必须是企业中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那么,是否与上述员工都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呢?当然不是,因为若全部与上述员工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企业每月要支付巨额的补偿金,因此,企业应合理的确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竞业限制的范围。
5、明确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标准
由于竞业限制合同限制了公民劳动的权利,因此,根据公平原则,企业必须给员工相应经济补偿,否则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做了约定,但对补偿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6、选择恰当的签约时间
用人的那位要选择恰当的时间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有些用人单位在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这是不妥的。因为,首先,员工离职的原因多半不是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关系;其次,员工大多出于待遇、高薪诱惑或与企业产生矛盾等,此时员工往往会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故,企业应选择恰当的时间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
7、确定单方解除权
由于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故将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同时用人单位也很难合理的确定竞业限制的合理期限,故用人单位可以在竞业限制合同中约定单方解除权,这样,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需要选择竞业限制保护商业秘密。
8、明确竞业限制的履行方式
签订协议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保证该协议地履行。故,协议的履行方式也是整个限制竞业协议的关键问题。基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协议旅行过程中的被动性,可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证明义务,因为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而且也不会过分加重劳动者的负担。如约定劳动者自离职后固定期限内、或经用人单位要求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离职后与新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新的单位为该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劳动者所在居委会出具的从业情况证明等材料。若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同时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则视为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即有权追究该劳动者违约责任。
9、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明确不仅能够督促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而且还可以在追究劳动者违约责任时实现举证责任的倒置,降低用人单位的举证难度,如:返还经济补偿金、支付违约金(数额双方约定)、赔偿损失(计算方式可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并无权要求继续支付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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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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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工资怎么算的,包括范围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5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对该约定是否有效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对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也不同。 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明确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只能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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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内容包括哪些竞业限制的具体内容包括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对劳动者作出经济补偿,对补偿的支付方式进行了限制,在支付形式上,要求按月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九条的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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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定义是什么,竞业限制的范围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3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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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指的是哪些竞业限制人包括对象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2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竞争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能针对企业的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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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适用范围有哪些,竞业限制协议应如何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4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指狭义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