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征集的是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08:05:34 484 人看过

终身监禁的服刑地是在罪犯服刑的监狱执行,终身监禁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而是专门适用于贪污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行为人犯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终身监禁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

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款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终身监禁是什么意思,中国有终身监禁吗
    什么是终身监禁,在中国是否有终身监禁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美国已废除死刑的州则成为最高等级的刑罚。它适用于谋杀罪等严重的犯罪。美国有的州的刑法规定终身监禁适用于A级重罪。在中国没有终身监禁这一刑罚,但是我国加大对贪污受贿罪的惩罚力度,规定今后犯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相关知识】终
    2024-04-09
    102人看过
  • 法律上规定是终生监禁还是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白恩培是中国终身监禁第一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一、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二是《刑法修正案(九
    2023-03-28
    334人看过
  • 什么是终身监禁,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的适用情况。也就是说,主要是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轻重大贪污贿赂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的第二是明确决定终身监禁的情况下,一、二审作出死亡缓期审判的同时,必须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在死亡缓期执行期满之前不能再视情况,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会受到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在中国终身监禁是几年我国并没有规定终身监禁是几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
    2023-08-05
    415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针对于哪些人
    罪刑相适应原则
    核心提示:《刑法修正案(九)》将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实施,对于犯罪用新法还是用旧法众说纷纭,特别对于“终身监禁”的刑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终身监禁”适用于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终身监禁”是对于犯特别严重贪污受贿、判死缓的罪犯,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在其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2015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刑法九的时间效力问题予以了明确。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终身监禁”的适用范围为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也就是说,之前已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特别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将根据原法律的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减刑或假释。但是,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则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予以自
    2023-06-13
    370人看过
  • 终身监禁怎么判的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
    2023-06-12
    115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否意味着永远被监禁?
    中国刑法规定无期徒刑的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但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是无期徒刑,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需要终身服刑,这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对于无期徒刑是关到死的问题需
    2023-10-07
    308人看过
  • 终身监禁第三人是谁
    法律综合知识
    10月21日,**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义因受贿3亿元,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终身监禁。这是迄今为止法院认定的全国受贿案件中金额最高的案件。受贿3亿元的于*义也成为继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远后,第三名被终身监禁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3个亿,为何没判死刑于*义现年62岁,案发前曾担任**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等职务。该单位的党委委员相当于副厅级。2013年3月29日于*义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2014年初于*义被公诉至法院,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于*义利用担任**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
    2023-12-10
    494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在监狱服刑吗?
    是的。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在中国没有终身监禁这一刑罚,但是在2016年我国加大对贪污受贿罪的惩罚力度,规定今后犯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允许探监吗终身监禁是限制人身自由接受劳动改造不代表剥夺亲人探视和犯人被探视的权利,当然是可以的探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
    2023-07-16
    338人看过
  • 终身监禁判决书是怎样的
    终身监禁判决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闽0425刑初214号公诉机关大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长X,男,1958年9月29日出生于福建省大田县,汉族,中专文化,原系大田县XXX管理处主任、大田县闽X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福建省大田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6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大田县看守所。辩护人叶X华,福建XX律师事务所律师。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以田检公诉刑诉(2016)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长X犯受贿罪,于2016年8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燕、代理检察员陈*俊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长X及其辩护人叶X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陈-长X在担任大田县XX局下属的城区XXXX处主任和大田县XXXX工程建设有限公
    2023-06-01
    320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不是关到死
    法律综合知识
    终生监禁,意为将罪犯长时间地禁锢在监狱之中,直到其生命的终结。它所剥夺的,不仅是罪犯的行动自由权利,更是他们生存下去的希望。一旦被司法机构宣判接受终生监禁,犯罪嫌疑人便无法通过减刑等途径恢复自由身,因为终生监禁已经是最严厉的刑法之一,仅次于死刑。因此,终生监禁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罪行,往往被应用于那些性质极其恶劣且严重的犯罪案件中,以表达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坚定维护。同时,终生监禁和无期徒刑虽然都是长期的刑罚手段,但两者之间仍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2024-04-28
    118人看过
  • 终身监禁允许探监吗
    终身监禁是限制人身自由接受劳动改造不代表剥夺亲人探视和犯人被探视的权利,当然是可以的探视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3-06-13
    351人看过
  • 终身监禁制度的性质
    终身监禁的性质和法律意义首先,应当明确《刑法修正案(九)》在我国刑法典中新增设的针对严重腐败犯罪适用的死缓犯终身监禁,因其规定于贪污受贿犯罪法条中而非刑法典总则的刑罚种类中,而且它又依附于死缓制度并与无期徒刑相关联,因而国家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以及刑法理论界普遍认为终身监禁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而是专门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之死缓犯的一种死缓执行方式。笔者认为,也可以说是一种特别的惩罚制度或措施。其严厉程度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其次,终身监禁制度被立法者赋予了替代死刑立即执行和严肃惩治严重腐败犯罪的双重法律意义。第一,死缓犯终身监禁制度有助于严肃惩治严重腐败犯罪。在我国,虽然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适用在较早时期曾相对较多,但考虑到贪污受贿犯罪毕竟属于非暴力性质的贪利性职务犯罪,与死刑所剥夺的生命权不具有对等性。近年来,我国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已很少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绝大多数达到死刑适
    2023-06-01
    408人看过
  • 4岁被判终身监禁合法吗,终身监禁如何适用
    4岁小孩被判终身监禁本就是一件荒唐事,即不符合情理,也不合法。在中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具体情形如下: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2023-06-12
    177人看过
  • 美国终身监禁的实施
    对死刑替代刑的选择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大多数欧洲国家为代表的有假释的终身监禁;另一种是美国大多数州所选择的无假释终身监禁。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三审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新增规定:对犯特大、重大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和假释。这意味着,因贪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员,虽然有可能“免死”,但由于没有减刑、假释的机会,可能面临“牢底坐穿”。对此类犯罪分子适用终身监禁制度,并且不得减刑、假释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国外的终身监禁制度是如何操作?很多民意调查显示,民众是否支持死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废止死刑后的替代刑选择。目前世界上已经废止死刑的国家,对死刑替代刑的选择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大多数欧洲国家为代表的有
    2023-06-01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终身监禁服刑地在哪里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6
      终身监禁服刑地在监狱执行。 终身监禁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而是专门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之死缓犯的一种死缓执行方式。 也可以说是一种特别的惩罚制度或措施。其严厉程度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
    • 终身监禁指什么,终身监禁指的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
      第一,明确终身监禁的适用情况,主要针对立即判处死刑过重、一般死缓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第二,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共同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是等到死缓执行期届满后再作出终身监禁,强调一旦决定终身监禁,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 关于终身监禁就是死在监狱里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8
      终身监禁就是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直至出现死亡。当司法机关判处了犯罪嫌疑人终身监禁后,也是不可以通过减刑来提前出狱的,由于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因此,被判处终身监禁一般是针对较为严重的犯罪,同时与我国的无期徒刑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 表X被判终身监禁了,对终生监禁的假释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0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终身监禁是几年? ? ? ?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23
      终身监禁是指将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是严厉性仅次于死刑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终身监禁并非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属于其他国家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