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四十一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二百四十二条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百四十三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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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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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与融资租赁租赁合同的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9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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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有要式合同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7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属于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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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租赁融资合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3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订立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4步: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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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融资租赁有哪些事项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2融资租赁合同需要以下这些内容: 1、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 2、租赁期限; 3、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 4、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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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同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合同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关系中,租金是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和对价,也是出租人为购买租赁物提供资金融资的对价。出租人的主要作用是提供资金融通,而非租赁物的实务提供。 2、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并直接受益的是承租人,而非具有所有权的出租人。因此,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只能由长期实际控制租赁物的承租人承担。 3、从行业实践的角度,出租人往往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