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的终止,离职证明是由单位出具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是什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出具证明证明劳动者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这些证明包括:劳动者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工龄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的证明。因此,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以保证劳动合同的效力。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来支持其主张。
总之,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出具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以维护劳动合同的效力。
离职证明是离职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个重要证明,有助于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和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以保证劳动合同的效力。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出具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以维护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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