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收集的特殊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08:55 169 人看过

一、刑事证据收集的特殊方法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取证时应当保证证据取得合法,严禁严刑逼供。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需要向本辖区以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物证、书证的;

办案人员应当携带工作证、单位办案证明信和有关法律文书,及时同当地人民检察院联系,当地人民检察院应当配合、协助执行任务。

二、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经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三、刑事证据收集原则有哪些

(一)全面取证规则。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已作了详尽的规定。

(二)合法取证规则,

毒品犯罪中,侦查人员“卧底”或利用“线人”诱惑犯罪行为人进行假币、毒品交易时被当场查获而取得的证据。严格地讲“引诱犯罪”而获取的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是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但就我国当前的政治、法制和治安环境的现状而言,利用这种侦查谋略在侦破一些重特大刑事案件中又取到了积极作用。

(三)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规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法官是否能自己调取证据,刑事证据收集的方式
    一、刑事法官是否能自己调取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所以法官是有权自己调取证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
    2023-04-18
    378人看过
  • 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收集证据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三)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四)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五)检查。
    2023-06-03
    174人看过
  • 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 刑事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一、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收集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收集证据是运用证据的首要工作,是分析研究案情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是判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定权和处理权。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就是一句空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进一步重新去收集证据,仍然是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所以,收集证据对于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收集证据的目的,是为了如实地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在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作出正确的结论。收集证据的大量工作是在侦查阶段进行的,收集证据是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3-07-20
    400人看过
  • 合法的刑事诉讼言词证据的收集方法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合法途径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离开证据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谈不上用刑罚惩罚犯罪,也就无刑事诉讼可言。罪行法定原则的确立,使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显得更为明显。现阶段,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侦查人员必须将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观念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并且使所收集、固定的证据客观、真实、全面,经得起庭审的质证。这就要求侦查人员除严格依法办案外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收集、固定的证据必须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为了证实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所以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证据只有具备了犯罪构成的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才是完整的证据,否则证据就可能因支离破碎而影响证明力。就贪污贿赂案件而言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贪污、受贿
    2023-06-06
    137人看过
  • 2024特殊侵权赔偿的证据怎么搜集
    特殊侵权赔偿的证据如何搜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
    2023-12-05
    56人看过
  • 几种特殊的民事证据自认
    (一)诉讼外自认。顾名思义,诉讼外自认是相对诉讼上自认而言的,是指在有关诉讼程序之外或其他诉讼事件中,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主张对其不利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证据规定》没有就诉讼外自认作出相应规定,可见,我国目前对当事人在诉讼外作出的对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不以自认对待,即这样的承认不当然产生自认效力,不能成为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法定事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这种承认应当比照一般的证据进行正常的举证和质证,最终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审判人员据情酌定。但如果一方当事人将他方当事人在诉讼外的承认提供给法院,在案件审判过程中,这种承认又为他方当事人所确认,那么,此时作为诉讼外的自认便取得了诉讼上自认的属性,自当产生自认效力。一种较为典型的情况是,对于本案当事人在其他案件审理中所作的诉辩陈述应当如何对待。笔者以为,对此可视为本案诉讼中的自认。当然,本案如果将他案中当事人的诉辩
    2023-04-25
    175人看过
  • 收集刑事证据的必要性
    收集和保全刑事证据对于刑事诉讼至关重要。首先,它可以协助公安机关侦查清楚案件,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维护自身的权利。其次,有利于还原事实的真相,保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务必重视收集和保全证据。收集和保全刑事证据的意义为:1、在刑事诉讼中,证据主要由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和完善,防止证据毁损灭失,因此收集和保全刑事案件有利于协助公安机关侦查清楚案件,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维护自身的权利;2、有利于还原事实的真相,保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全证据。关于收集和保全家庭暴力证据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就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
    2023-06-30
    255人看过
  • 如何收集刑事案件的证据
    收集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收集证据是运用证据的首要工作,是分析研究案情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是判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定权和处理权。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就是一句空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进一步重新去收集证据,仍然是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所以,收集证据对于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收集证据的目的,是为了如实地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在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作出正确的结论。收集证据的大量工作是在侦查阶段进行的,收集证据是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刑事案件中亲属的证言
    2023-03-21
    171人看过
  • 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分类
    一、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主要是通过收集会计凭证、账务记录、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资料等原件或复制件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查明行为是否违反发生时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是否有造成违法行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等事实。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二、证据的分类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书证、物证,即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2.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3.当事人的陈述,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4.视听资料,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5.鉴定结论,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6.现场笔录,它是书证的一
    2023-06-06
    285人看过
  • 哪些是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收集方法有: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4、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6、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7、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8、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商标侵权诉讼的
    2023-07-25
    226人看过
  •  劳动关系证据的收集方法
    要提取一个简短的摘要,字数在70-100字间。根据提供的列表内容,可以得出以下答案:- 认定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以下内容是关于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的列表:-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是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来提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加班加点情况、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材料。而劳动者则有义务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本人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单、劳动合同等证明自己劳动关系的材料。在证据的收集过程中,用人单
    2023-11-17
    127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特征是哪些,刑事非法证据的特点是哪些
    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一)非法性。非法性是非法证据区别于合法证据的关键所在,是刑事非法证据最重要、最本质的特征。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对证据的收集、保存、固定和审查以及表现形式等均作了严格的限制规定,符合这些规定的,就是合法证据,不符合这些证据的就是非法证据。可见,所谓证据的非法性,指的就是证据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的特性。非法证据都具有非法性,有的表现为违反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强制性规定的特性,比如刑讯逼供。有的表现为违反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一般性规定的特性,比如律师一个人调查取证。(二)关联性。非法证据的关联性也称相关性,是指非法证据必须与对待证的案件事实的证明有联系,即对与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犯罪行为是否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轻、罪重有关的事实的证明相联系。这种联系有的表现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客观真实的联系,比如,以刑讯逼供的手段获得的犯罪
    2023-02-28
    158人看过
  • 量刑证据收集与调取的方式方法是什么
    检察机关应该积极督促侦查机关重视量刑证据的收集工作,全面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以及其他与量刑有关的各种证据。公诉部门的办案人员在审查起诉工作中,要引导侦查机关对各类量刑信息的全面调取。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除了讯问犯罪情节以外,还应讯问犯罪的目的、动机、手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交状况、犯罪成因;对被害人的询问,不应局限于被侵害的经过,同时注意询问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被害人的心理恢复的过程、对犯罪行为的态度。在加强对侦查取证的引导的同时,要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对侦查机关的量刑证据调取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定期通过联席会议或者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公安机关重视对量刑证据的调取工作。2.《监区表现证明书》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执行情况证明书》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要求公安机关出《监区表现证明书》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执行情
    2023-06-12
    330人看过
  • 刑事证据有哪些种类,怎样收集刑事证据
    一、证据种类是指根据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对证据所作的分类。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八种:(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录像证据录像证据是指运用摄像机将事物发生、发展、运动、变化的客观真实情况原本地记录下来,然后经过播放、重新显示原始形象,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录像证据具有生动形象的内容,有连续运动着的人物和变化着的背景,可以反映出许多客观情况供人们观察分析。三、刑事证据证明力怎么认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2
    2023-06-23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特殊主体的特殊证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
      刑法第355条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该罪的特殊证据主要参考以下内容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许可证”;有关单位对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来源、批号的证明及管理规定;特殊行业专营证;有关批文;有关个人的工作证、职称证明、授权书、职务任命书。通过上
    • 特殊侵权赔偿的证据怎么搜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特殊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
    • 特殊证据规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8
      证据规则包括:1、相关性规则:相关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也就是说,如果所提出的证据对案件中的某个实质性争议问题具有证明性,那它就具有相关性。2、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包括两种证据资料:一是证人在审判日以外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二是证人在审判日以他人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作的转述。3、违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那些通过非法搜查和扣押获取的物证的规则。是否排除违法证据,基本上是价值
    • 检察机关对收集证据的特殊情况有什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7
      律师解答 检察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的规定有:人民检察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 如何收集出轨证据,出轨证据收集方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出轨证据的收集:(1)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 (2)当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时,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情急之下写下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等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没有充分证据否认该书面材料是出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