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确定负责行政赔偿义务的机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6:41:13 416 人看过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作为被告:

(1)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如何根据原则确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确定原则就是行使国家的审判、侦查、起诉、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该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如果再审改判为没有罪的,将会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就是赔偿义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再审改
    2023-07-01
    429人看过
  • 怎样确立哪个公安机关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1)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避及其以上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其以上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人民警察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的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赔偿;??3)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4)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被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的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公安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犯行为的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2023-04-24
    288人看过
  • 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对赔偿决定如何执行
    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给予赔偿请求人赔偿应根据刑事赔偿决定书执行。赔偿请求人提出复议申请的,按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执行。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督促原案件承办部门办理;支付赔偿金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办理。对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机动车被暂扣时赔偿义务人的确定机动车在使用的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规被暂扣后,又被擅自使用所产生的损害,机动车所有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原因是该机动车被暂扣并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主动行为,而是被迫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对该机动车根本无法进行管理支配,而处于无利益状态。因而,在机动车被暂扣时又被擅自使用所产生的损害,应当由实际使用者承担责任,而不应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在保管期间产生损害时赔偿义务人的确定机动车在停车场或保管站保管期间
    2023-08-01
    374人看过
  • 怎样确定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连带责任
    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然后要求其他行政机关负担部分赔偿费用。如果引起行政赔偿诉讼,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共同被告。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各自按其所在侵权损害中所起的作用承担责任。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注意的是,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授权的视为委托,发生赔偿问题,委托的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实施的致害行为与委托的职权无关,则国家不能对该致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只能追究受委托组织或个人的民事侵权责任。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
    2023-04-24
    378人看过
  •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执行赔偿?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执行赔偿?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在自收到赔偿申请的两个月以内执行赔偿。赔偿请求人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书后即应执行。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执行赔偿?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在自收到赔偿申请的两个月以内执行赔偿。赔偿请求人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书后即应执行。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多少时间内作出决定?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不服行政赔偿复议决定的,怎么办?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
    2023-04-24
    125人看过
  • 赔偿义务机关主张免赔由谁负举证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主张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免除赔偿责任的,应当就该免责事由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赔偿义务机关主张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免除赔偿责任的,应当就该免责事由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再审改判无罪的
    2023-06-14
    41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委托的行政
    • 复议情况下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该如何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在当事人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具有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是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但是如果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受害人的损害的,则复议机关要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 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决定不赔的应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 请问赔偿义务机关一般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
    • 经过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赔偿义务机关?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案件,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