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流程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开庭以及裁决四个流程:
(1)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2)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4)审理: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5)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产纠纷仲裁程序
房产纠纷仲裁程序是: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2.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3.依法进行开庭,并进行裁决;
4.如果判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离职后工资被乱扣该怎么处理
离职后工资被乱扣,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仍不足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以下几种: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设在劳动行政部门内部的办事机构,二是实体化的办事机构;
3、仲裁庭和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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