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定继承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6:53:01 465 人看过

法定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法定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法定继承纠纷。

一、遗产不签字怎么办

如果一方认为份额分配不合理,不愿接受分配方案拒不在分配协议上签字,就出现了继承纠纷,各继承人都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实行均等分配原则,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如果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父母去世房产继承规定有哪些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规定: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

三、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条件有哪些?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的特征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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