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
该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边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胎。
边境城市居民可生三胎
前述《条例》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城内定居的,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其中双方均为边境居民的地区包括黑龙江省的漠河、塔河、呼玛、黑河市爱辉区、孙吴、逊克、嘉荫、萝北、绥滨、同江、抚远、饶河、虎林、密山、鸡东、穆棱、东宁、绥芬河共计18个边境县(市、区).
此前,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对此并没有放开,当时的规定为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允许再生一胎。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而黑龙江省的此项生育政策,较之年初放开二胎政策更为激进。
生育意愿不强烈
在上述边境地区中,黑河市爱辉区经济发展较好,主要从事对俄贸易,中俄天然气管线的接驳处便设在黑河。
资料显示,黑河市爱辉区人口不足20万。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有满、回、达斡尔、俄罗斯、鄂伦春等25个少数民族,3个民族乡,21个民族村,少数民族人口1.89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7%。有良好的自然生态和土地、草原、森林、水利、矿产、旅游等六大资源。
爱辉区处于中俄交界处,记者接触了爱辉区几位40岁以下的女性,其生育意愿都不强烈。
2014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3.0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60元。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7元。爱辉区收入略高于全国。
但是,长期的一胎政策,已经对人口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
培养一个孩子已经很累了。这是多数人的反馈。
由于被采访人多数处于城市,甚至连生育二胎的想法都不是很强烈。我连二胎都不想生,还生三胎吗?一位30多岁,孩子已经上小学的女士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黑龙江省人口一直处于低增长水平,生育意愿、生育行为的惯性较大。一位黑龙江卫生计生委系统的人士认为,黑龙江省在较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受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因素影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总体表现为: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的势能较高,但动能不足。
国家卫计委:再生育情形将区域统一
关于再生育情形,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前,各地条例都有规定,但地区之间有差异。
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曾表示,各情形概括起来有8到9种。而修订该法时,曾经考虑把再生育情形统一起来,在征求意见当中,各地在再生育管理方面实施多年,为了保证再生育情形的稳定和连续性,很难做出统一规定。
据了解,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病残儿家庭。
张春生表示,各地不统一,并不意味着将对此不努力,而是希望地方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全国区域统一。对此,国家卫计委之前已经与各地做了沟通。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据了解,多数省份已于今年3月底完成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全面两孩政策正在依法有序的实施过程中。随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也正式实施。
从目前地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情况来看,孕妇建档率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出现了产床一床难求的情况。针对全面两孩实施后,新生儿增加带来的入托、入学以及养育孩子成本提高等问题,国家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并着力解决。
据了解,一方面,将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配套措施,保障妇女的就业、休假的权利,要支持女职工生育以后能重返工作岗位,坚决反对在妇女就业问题上的歧视。
另一方面是增加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配置幼儿照料、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在这方面,教育部门已经在做安排,提出要大力增加公立的幼儿园,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也要推进三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机构的建设,鼓励以社区为依托,兴办托儿所,也鼓励女职工集中的单位恢复托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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