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特殊侵权行为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03:02:54 414 人看过

一、民法典特殊侵权行为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特殊侵权特殊侵权行为包括:

1.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而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3.以及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

二、特殊侵权归责原则是什么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该行为首先必须是污染环境的行为。

2.须有客观的损害事实。污染环境的损害事实,就是指污染危害环境的行为致使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公民的财产、人身受到损害的事实。本案中被告的排放造纸污水的行为造成了水库水体的污染,原告的水产因此产生损失,这是一种客观的损害事实。

3.须有因果关系。污染环境行为与污染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这一要件指的是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客观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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