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代理商与经销商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7:50:43 302 人看过

从与厂家的关系看

厂家与代理商是代理的关系厂家与经销商是买卖的关系

代理商从厂家拿货,由于是代理而不是买卖的关系,所以一般可能不会现款现结,而厂家希望增加现金流转速度,就直接找经销商啦.

经销商

★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厂家能对经销商罚款吗
    厂家罚款也要符合规定,如果是不合理罚款,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一、阴阳合同纠纷,具体该怎么办阴阳合同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其中以虚假意思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双方因阴阳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合同中约定由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来达到逃税的目的的,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给私人老板打工没签劳动合同先协商,协商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如果私人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离职,拖欠的工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赔偿工人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
    2023-03-22
    357人看过
  •  商标侵权事件中厂家与经销商的法律责任划分
    这段内容讲述了经销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会侵犯商标权,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经销商仍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经销商有合法来源可以证明其对所经销商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不知情的,由于经销商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可以免于赔偿。如果经销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经销商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仍然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经销商有合法来源可以证明其对所经销商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不知情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销商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可以免于赔偿。 厂 家 商 标 侵 权 , 经 销 商 是 否 有 责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厂家和经销商在商标使用和经营中应承担连带责任。厂家作为商标的注册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而经销商则作为厂家的代理,在销售商品时应使用厂家注册的商标。如果经销商擅自使用厂家商标,且未经厂家
    2023-09-07
    437人看过
  • 厂家商标侵权经销商有什么责任
    经销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经销商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仍然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在以下情况下,经销商可能免于赔偿。一种是经销商有合法来源可以证明其对所经销商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不知情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销商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可以免于赔偿。第二种是在先使用,即注册商标被授权之前就已经销售,即销售在先。总的来说,经销商对于自己代理的商品应该尽到一定的审核义务,该商品是否具有授权,是否具有商标注册证,尽到了相应的审核义务,至少可以证明自己在主观上没有侵权的故意。《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023-06-18
    55人看过
  • 厂家商标侵权的产品经销商货物被扣
    经销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经销商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仍然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在以下情况下,经销商可能免于赔偿。一种是经销商有合法来源可以证明其对所经销商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不知情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销商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可以免于赔偿。第二种是在先使用,即注册商标被授权之前就已经销售,即销售在先。总的来说,经销商对于自己代理的商品应该尽到一定的审核义务,该商品是否具有授权,是否具有商标注册证,尽到了相应的审核义务,至少可以证明自己在主观上没有侵权的故意。《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023-06-18
    195人看过
  • 经销商起诉厂家适用法律
    按照法律规定,产品责任生产商、销售商对消费者都有赔偿责任,方便维权角度可以先要求经销商承担责任。一、展销会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吗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对参展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举办者应负连带责任,消费者既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展销会举办者要求赔偿。出租柜台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对承租者在租赁期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尽管租赁期已满,出租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抵押房屋连环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维权抵押房屋连环买卖合同纠纷要维权的,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守约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之中明确约定了发生纠纷时如何承担责任,那么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果合同之中没有约定,那么违约方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守约方进行赔偿。三、卖高仿不满5万处罚标准是多少销售商如果知道该产品为假冒伪造产品但是仍然出售获取利益,则是违
    2023-06-24
    200人看过
  •  经营户与工商户的区别
    1. 分析问题,提取关键信息:个体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成立条件和享有的权利上;2. 分析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户的成立条件,发现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条件相对较宽松;3. 分析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户的享有权利,发现个体工商户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名称可以依法转让;4. 分析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户的字号名称是否可以转让,发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不能转让;5. 总结二者差异,得出答案。个体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它们的成立条件不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由经营者自主决定,没有法律要求,无需固定的经营场所;而个体经营则必须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相应的从业人员。其次,它们享有的权利也有所不同。个体经营户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名称可以依法转让,个体经营户还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则不能转让,个体工商户也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
    2023-09-01
    425人看过
  • 代理和经销商在法律意义上有什么区别
    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代理与经销在合同关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销售区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所以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人会错误地将代理与经销混为一谈。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经销商1独立的经营机构2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3获得经营利
    2023-06-18
    481人看过
  • 代理商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代理商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代理商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1.产生条件不同。代理合同产生于民法典,劳动合同产生于劳动合同法;2.主体地位不同。代理合同保护的合同双方平等,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相较于用人单位来说,具有一定的弱势地位;3.其他区别。二、劳动合同怎么签字盖章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后,法人代表签不签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只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三、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有什么不同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的不同有:1.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2.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
    2023-04-30
    166人看过
  • 经销商和代理商有何异同?
    1、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2、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3、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4、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经销商有授权书吗经销商必须有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和总代理向投标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需要);经二级代理商授权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一级代理商(总代理/生产厂家)给二级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是由当事人预备,及赋与一位他信任的人之一项权力——
    2023-07-04
    67人看过
  • 代理商如何和厂家签合同
    一、代理商如何和厂家签合同一、代理合同应当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之下来进行签订,具体的分销合作协议当中内容,包括有甲乙双方的一些基本信息,还有就是合作的内容以及合作的期限和地域限制费用的规定的。二、签订代理合同要注意:1、仔细阅读相关条款。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5、订购时可以适当多订。6、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7、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等级。8、适当地交一些定金,等到货送到家,验收无误后再付全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如何界定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无须以
    2024-01-12
    331人看过
  • 经销商与经销商使用商标注意的问题
    生产商使用的商标和经销商使用的商标生产商商标指生产商在其生产与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经销商商标是指从事商品销售的企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生产商商标与销售商商标都是商品商标。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社会分工,传统的商业企业往往专门从事商品销售,一些大型商业企业销售商品的范围很广,尤其是百货商店或者大型连锁超市,商品往往成千上万。尽管他们是从事商品的销售服务的企业,然而其使用的商标仍然是商品商标,而不是服务商标,因为他们提供的是有形商品的销售服务,而不是服务商标所指的服务。商业企业申请注册专门用于销售商品的商标,其注册申请的要求等同于普通商品商标的申请。在实践中,常有一些商业企业希望申请注册销售的服务商标,但目前商标局不受理此类申请。在现实中,人们确实易将经销企业使用的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混淆。当然,广义地说,销售商品的服务也是一种服务,然而却与商标专业领域所指的服务商标有较大的差别。有少数国家或地区
    2023-02-06
    126人看过
  • 商铺经营权的转让与商铺租赁的区别
    一、商铺经营权的转让与商铺租赁的区别?商铺出租只是单纯的房屋出租,房屋里面的东西是不包括在房屋租金里面的,而房屋转让则是要把房屋里面商品附带转让,当然需要承租方支付转让费的。举个例子说明:出租:一般是房东租房给租户,房东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但房东不一定经营铺面,房东只按时收租金就行了。转让:一般是某人XX找房东租房,用于经营自己的铺面,有一天XX不想再续租了,这时候房东再将铺面转让给租户,这个铺面口岸非常好,那么转给租户得收取费用(转让内容包含不限于装修、铺面内所有物品、铺面租金),某人XX是没有该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只有经营权。注意:租户在承接铺面时需要注意该店铺是否交纳租金、物管费用、口岸好坏、如果经营者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房屋是否作为抵押!二、商铺经营权是什么?商铺经营权(无产权)意为:1、商铺使用权是使用商铺进行经营的权利,不是所有权,所以不能买卖。使用权是指对财产进行使用的
    2023-04-12
    107人看过
  • 代理商的客户厂家有权没收吗
    虽然不进行交易是商家自主决定的权利,但是强行驱离却可能违背商业道德原则。商家享有不进行交易的权益,相较于此,他们还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以及公平竞争和契约精神等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作为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方,商人须恪守相关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地经营业务,以维护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商业往来过程中,商人不得强行设定对消费者过于苛刻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也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强迫交易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2024-08-08
    143人看过
  • 工商执照吊销与注销区别
    一、工商执照吊销与注销区别工商执照吊销与注销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概念、目的、执行方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具体如下:1.概念上的区别:注销指的是企业或个体户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完成必要的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的过程。这通常涉及到企业的彻底终结,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和其他相关法律关系的清理。吊销则是在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强行停止企业的经营活动,剥夺其经营资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存在,但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并且需要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才能正式结束其法律地位。2.目的上的区别:注销是为了使企业或个体户的法律地位合法终止,确保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吊销则是为了惩罚企业的违法行为,防止其继续非法运营,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可能的危害社会秩序的风险。3.执行方式的不同:注销是一个主动的申请行为,
    2024-02-10
    28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2022年经销商和代理商有哪些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2
      1、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2、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3、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4、法律后果的归责方不同。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
    • 怎么区分代理商和经销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
    • 你好,问一下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13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法律后果的归责方不同。
    •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8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
    • 经销与代理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25
      具体来说,代理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