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仲裁是谁告谁,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0:30:38 353 人看过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又称为行政司法。

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一、行政强制拆迁要遵守什么程序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力,但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做了一些规定。在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规定,更要注重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的程序规定,以确保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强制拆迁必须遵守如下程序的规定:

1、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容。

2、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才能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3、拆迁人已经按行政裁决的规定提供了拆迁补偿资金。

4、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之前,应当邀请有关行政机关、拆迁当事人代表、社区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同时,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前,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才能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5、依法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时,应当提交7种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前的调解纪录和行政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人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的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提起行政诉讼时应注意什么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不服上诉谁是被告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存在劳动纠纷。当事人起诉的时间必有先后的之分,一方起诉后即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另一方若对裁决不服,也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4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4-15
    343人看过
  • 仲裁先予执行谁执行
    仲裁先予执行由什么人执行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案件裁定先予执行的,应该将案件移送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2023-06-12
    14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动仲裁告谁?
    申请仲裁时候将劳动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实际用工单位与受派遣的劳动者二者之间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为其提供了劳动,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安全生产保障义务,涉及劳动者劳动仲裁和诉讼,可以追加用工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单位(要派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的单位工作(为了叙说的方便,以下将劳务派遣机构称为派遣机构,将接受派遣的单位称为要派单位)。为规范劳务派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做出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证。《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
    2023-07-25
    363人看过
  • 评析行政诉讼“谁行为谁被告”
    对于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目前,我国奉行的是严格的三主体合一标准,即必须同时符合行政主体、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三个标准,才能确定正确的行政诉讼被告谁主体谁被告。这种思维模式对行政诉讼实践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在相对人无法确定行政主体的情况下,就无法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对自身的权利进行救济,针对这一局限性,有的学者提出了谁行为谁被告的理论。一、谁行为谁被告的含义(一)对行为的界定。对于行为的含义,不能简单的将其界定为行政行为,这一点要从行政行为本身的含义入手来理解。对于行政行为的含义,目前理论界并未形成统一的定义,如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所实施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关于行政行为的含义虽然各不相同,但始终离不开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与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这两
    2023-06-06
    261人看过
  • 行政拘留几天是由谁裁定的
    行政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根据违法当事人的具体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多少天一般按照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判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对应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中都有拘留的天数限制。一、派出所拘留属于违法犯罪吗一般属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涉嫌犯罪。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公
    2023-06-27
    88人看过
  • 谁来决定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作出有约束力的调解或者裁决。仲裁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2023-05-31
    422人看过
  • 仲裁规定:法律对仲裁案件有哪些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可以仲裁。但是以下纠纷案件不可以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法律规定哪些案件自诉?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情况为: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
    2023-07-16
    212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行政仲裁吗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
    2023-02-27
    493人看过
  • 仲裁费用一般规定由谁负担
    一、仲裁费用一般规定由谁负担仲裁费用主要是指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以上费用需申请仲裁的当事人预交。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二、经济仲裁费用标准的内容如下: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三)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三、仲裁费用收取的标准是多少?1000元以下的部分40元——100元
    2023-04-14
    406人看过
  • 被告是谁: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包括以下这些: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3、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4、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救济怎么办?可以向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对被申请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反应,不需要写申请。被申请人不履行
    2023-07-03
    197人看过
  • 仲裁裁决管辖法院是谁
    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强制执行。1、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2、其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3、第三、“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4、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仲裁执行案件管辖的种类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和移送管辖五大类,现分述如下: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
    2023-03-16
    424人看过
  • 行政裁决是由谁来作出?
    行政裁决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不同于作出民事仲裁的民间仲裁机构和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法院。比如,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由区(县)或镇人民政府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由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政府采购投诉行政裁决则由财政部门作出,等等。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时,不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由本机关的行政经费中支出。行政复议具有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点。一、行政复议受理机关是哪些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3、对国
    2023-06-28
    359人看过
  • 那行政裁决是谁做出的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的权力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没有法律授权的部门不得行使行政裁决权,目前我国行使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因纠纷所妨碍的行政管理秩序不同而不同,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关、卫生管理机关、工商管理机关、各资源管理机关等等。这些不同的机构,在性质和设置上也有所不同,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由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兼管行政裁决;二是行政机关根据所裁决纠纷的性质,确定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行政裁决;三是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
    2023-03-31
    377人看过
  • 仲裁的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是谁
    一、仲裁的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是谁被执行人是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的当事人。执行人是法院,也称执法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关键的是要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线索,比如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存款、理财、股权等等,因为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让填写财产清单,同时也让签执行风险告知书。二、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两者的区别在与失信。1、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2、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3、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4、被执行人,在
    2023-04-18
    36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仲裁指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更多>

    #行政仲裁
    相关咨询
    • 谁知道行政复议行政仲裁的详细内容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6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前置的除外(例如工伤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二者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其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比行政复议广,另外,行政复议不具有终局性,复议之后还可以二审终审。提起行政诉讼直接二审终审,但是行政复议是免费的,复议机关不收费的。仲裁和诉讼,复议最大的区别是一裁终局性,即仲裁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 仲裁明显不公告诉谁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3
      仲裁明显不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是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司法监督。 如法院纠正仲裁委员会的相关裁决,则可视为对其仲裁裁决的否定性评价。如果有证据证明仲裁员有受贿、枉法裁判等行为,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或者监察委员会举报。
    • 劳动仲裁由谁进行呢,有哪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 劳动仲裁撤回裁定书是有谁来进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3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裁决,认为具有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一裁终局之外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
    • 租房矛盾有谁仲裁,相关的规定有哪些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5
      租房产生的纠纷根据私法自治原则,首先应当由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部门或是基层人民法院,房管所请求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