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的行为引起的索赔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2:40:28 254 人看过

发包人的行为引起的索: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指令或指令错误;发包人未按合同时间提供图纸;发包人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发包人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地址条件发生变化;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

一、修筑申报工程延期需要注意什么

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是: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6、工程质量鉴定;

7、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二、工程发包方承担什么职责

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且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止、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由于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三、窝工和停工的区别

窝工和停工的区别如下:

1、窝工是指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工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行施工,使得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的现象。窝工损失费,是指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或双方协定的条款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或发包方责任造成停窝工损失的费用,应由发包方负责;

2、停工是指由于自然条件、工作设备障碍、雇主单位关闭、破产和法律限制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相关工作的暂时性停止,除非由承包人过错造成停工,否则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可以免责;

2、窝工是行为人故意导致,而停工则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分析发包人行为对索赔的责任问题
    发包人行为引起的索赔有:1、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有错误、遗漏或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承包人中标后的经济损失;2、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现场;3、发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地面清除、架空和地下障碍物清除,导致施工现场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信线路从施工现场外接至约定地点,无法保证施工期间的正常需要;5、发包人未按合同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或施工现场的主要交通干道,不能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不能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工伤引起的残疾如何索赔劳动者遭遇工伤而导致残疾的,在工伤认定结论下来之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资料(一般有
    2023-07-07
    454人看过
  • 工程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工程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是正确的。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材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
    2023-08-09
    220人看过
  • 保费欠条引起的索赔纠纷问题有哪些
    原因一般有:故意违约、无意违约、保险从业人员为谋取私利而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3-06-11
    77人看过
  • 真正引发隐私泄露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有:(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等;(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侵犯隐私权的处罚有哪些呢?《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
    2023-08-05
    135人看过
  • 哪些侵权行为引起国家赔偿
    行政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等在行使职权的时候,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时候,会引起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3-02-26
    128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引发抢劫罪的犯罪
    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会转化为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023-08-02
    496人看过
  • 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包括什么
    索赔可以包括因工程质量、工期延误、工程保修、违法解除合同、对承包人违法指定分包人的索赔以及因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造成的其他违约行为的索赔。一、工程延期交付发包方该如何索赔工程延期交付发包方该索赔的方法:1、建设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并及时交付给发包人的,如果工期延误是承包人造成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2、一般来说,如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逾期完成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和违约责任主张支付违约金。发包人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逾期完成造成的损失的,发包人可以在违约金的基础上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承包人应当证明逾期完成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施工合同未有价款是否成立没有价款的施工合同一般不成立,施工合同应明确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
    2023-03-02
    260人看过
  • 行政赔偿所包括的行为有哪些?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7、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8、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
    2023-07-05
    301人看过
  • 发包人的反索赔是什么
    发包人的反索赔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包括施工索赔的预防。一般情况发包人反索赔是指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人的行为使发包人受到损失时,发包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请求。一、发包人赖账 分包人是否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虽然分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并未建立合同关系,但由于分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了关于本工程的分包合同,而且实际完成了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故发包人符合施工司法解释规定的实际施工人的条件,分包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承包人对其拖欠的工程款。二、怎么有效进行工程索赔有效进行工程索赔可以在事件发生的28天内由承包人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可该项索赔后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作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的决定。三、承包人如何索赔可得利益?承包人索赔可得利益的方式分别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进行
    2023-02-13
    233人看过
  •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哪些行为会引发行政处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下列行为会受行政处罚:1、投保人故意编造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未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3、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等证据,或者指示、唆使、购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医疗机构违反哪些规定会受行政处罚?医疗机构违反《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2023-07-07
    71人看过
  • 一起车险赔案引起的思索
    1998年12月5日,人保宁夏分公司接到机动车辆险出险报案。二个月前,程某的父亲将自己的私有营业性东风牌汽车投了保险。刚学会开车的程某在倒车时,不慎将自己两岁的亲生女儿轧死。[分析]对于该案的理赔处理,出现了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保险人依照合同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由于程某没有驾驶执照,属不合格驾驶人员,因此应当拒赔。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合同除外责任中明确规定,”私有或个人承包的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因而该事故不构成保险责任,应予拒赔。第三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与儿子已分成两家,不属家庭成员,应予赔付。这里的关键在于程某的女儿与被保险人(程某的父亲)是否存在家庭成员关系。家庭成员一般是指同居一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却不是以是否分家作为判断标准。保险公司认为,车主
    2023-04-23
    216人看过
  • 由开发商引起的纠纷有哪些?
    因开发商产生的纠纷有很多,主要有如下情况: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告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的情况;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导致房产证迟迟不能办理的情况;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存在明显误差;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严重侵害了买房人的权益。借款合同纠纷的产生因素有哪些借款合同纠纷的产生因素(一)经济政策因素。由于国家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对金融市场的整治力度,促使银行等金融部门加强了收贷工作,对于已逾期仍未归还或无法偿还贷款的单位,只好诉诸法院,要求其归还。(二)金融部门的因素。一是贷前审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特别是信用社的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盲目将巨额贷款投放给生产经营不景气或经济效益差的企业,致使大量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从而引发纠纷。同时有的银行、信用社
    2023-06-30
    196人看过
  • 暴力拆迁行为会引发的犯罪原因有哪些
    暴力拆迁引发的刑事犯罪问题:1、故意杀人罪。2、故意伤害罪。3、过失致人死亡或重伤罪。4、聚众斗殴罪。5、故意损坏财物罪。6、非法侵入住宅罪。7、非法拘禁罪。一、非法拘禁罪量刑处罚?非法拘禁罪量刑处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会被判死刑吗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法律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而这两罪最高可处死刑。三、侵害人身型犯罪《国
    2023-03-07
    165人看过
  • 发包人和领导的发包人可以反向索赔吗
    发包人反索赔,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是指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人的行为使发包人受到损失时,发包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广义的发包人反索赔包括二方面,一是施工索赔的预防,二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窄义的发包人反索赔,只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一、发包人违约如何处置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发包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同时应当排除障碍,使承包人尽快恢复建设工作。如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和不合理之处,应当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同设计人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者变更设计,并及时将修订后的设计文件送交承包人。发包人还应当赔偿承包人在停建、缓建期间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费用。二、工程尾款拖欠怎样起诉承包人以发
    2023-02-22
    20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引发离婚的过错行为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3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如下: 1.重婚。重婚具有两种形式: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2.存在家暴的行为。 3.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 4.与他人同居。
    • 引起工程索赔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8
      工程索赔的原因大致如下: 1.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 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不可抗力是指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水灾,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化等。 2.发包人违约引起的 发包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3.合同错
    • 引起交通事故损害的行为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7
      交通事故损害一般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因此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适用的是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赔偿,侵权人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的费用。
    • 规定引起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1
      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种类: 1、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
    • 引诱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1
      引诱他人犯罪的行为属于教唆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