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和变更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8:51:33 240 人看过

1、存在方式不同:变更是将公司让其他的人或者企业打理。注销这家公司被解散不复存在了。

2、办理流程不一样:变更还要取得税务登记证书。注销就没有税务证书。

一、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

注销公司的流程:

1、根据不同的注销事由,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可同时决议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

3、通过报纸媒体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的社保费用,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5、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的税款或费用,注销公司的税务登记;

6、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8、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公司的相关行政许可证;

9、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二、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遗留债权涉及内外两层法律关系:

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

在对内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

在公司被登记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对清算中未处理的债权主张权利。理由如下:

1、公司的财产是在股东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基础上形成的。

股东将自己的财产以投资方式交付公司后,就因取得公司的股权而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而公司在取得股东所交付财产的所有权后形成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与公司股东在法律上虽然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但因存在投资关系,股东对公司经营成果享有收益权利,并对公司解散负有清算责任。

公司注销登记后对尚未处理的债权,公司股东根据民法权利承继原则,全体股东成为权利主体。虽然公司注销后,其法人人格已经消灭,但公司的债权不因其主体的消灭而灭失。公司的原股东仍可以一般债权人的身份主张其权利。

2、在公司注销后,仍有未处理的债务存在的情况下,清算主体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应承担清算责任。

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公司注销后存在未处理债权的情况下,清算主体也应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合同变更中的法定变更和约定变更有什么区别
    合同变更中的法定变更和约定变更区别主要是:约定变更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比如买卖合同中,双方在订立合同后,又就数量进行增减的;法定变更是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做的变更。比如《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合同变更的基本特征合同的主体不变,内容改变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学说认为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合同变更的“同一性”决定了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内容的改变而不包括主体的变化。如果是主体的变化,则变更后合同失去了同一性,相当于合同的转让,主体改变后的合同与改变前的合同本质上是两个合同。合同的变更必须是非要素变更合同的
    2023-08-17
    437人看过
  • 变更监护人和撤销监护人区别有吗?
    1、监护人的更换: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2、监护人的撤换: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须由人院撤消。一、我国的监护人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怎么办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在法院撤销原监护人资格之后,其他享有担任监护人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当然,在其他人取得监护人资格之后,可以代理被监护人向法院起
    2023-06-28
    132人看过
  • 上诉改判、撤销与变更的区别
    上诉改判、撤销与变更有哪些区别判决变更是指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里的“判决变更”是指判决原行政机关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进行变更,而非法院直接对行政处罚予以变更。改判是很明确的法院更改原来所作的判决。改判不只是在行政诉讼中出现,其它诉讼也是存在改判的,判决变更则是针对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是对判决予以撤销或发回再审。《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民事二审判决中的变更和改判一样吗变更不等于改判的,民事二审判决书经过审理,做出最终处理决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部分改判;3.全部改判;4.增加新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6-14
    384人看过
  • 商标更正和变更有什么区别
    商标更正和变更有哪些区别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更正是对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进行的,而商标变更是指对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2023-06-13
    456人看过
  • 承诺变更和承诺迟到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承诺变更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的变更,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承诺迟到是指承诺未在要约约定的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分为因承诺人原因迟到和客观原因迟到。二、后果不同承诺变更:如果是非实质性变更,除非受要约人明示拒绝,否则承诺生效;如果是实质性变更,那么承诺变更为新要约。承诺迟到: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023-06-15
    182人看过
  • 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区别
    一、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区别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区别是什么量的变货和质的变化的不同。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请求,这种请求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胜诉。在起诉后开庭审理前,法律事实往往会发生许多变化,例如,原告原诉讼请求是赔偿医疗费1000元,然而在起诉过程中,原告又因为病情的变化,花去了医药费200元,那么,他的诉讼请求就增加为1200元,此时,我们把原告的这一诉讼行为称之为增加诉讼请求,那么,什么是变更诉讼请求呢,举例来说,如果原告诉讼请求是依据合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起诉后,感觉依据侵权之诉更为妥当,这种诉请的变更就称之为变更诉讼请求,由此看来,前者是量的变化,后者是质的变化。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2023-04-03
    444人看过
  • 出差和变更工作地点的区别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第17条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而变换工作地点,根据第35条的规定,双方应协商一致,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单位安排职工去外地出差是否属于变更工作地点呢?《现代汉语词典》中,出差解释为单位的工作人员暂时到外地办理公事。据此,出差应具备以下特征:1、出差是受单位委派,办理公事。2、出差必须离开常驻工作地点。3、出差是暂时的。所谓暂时,应有明确的归还日期,而且出差在外的时长应相对合理。关于合理,笔者认为,既要结合合同期限的长短来判断,也要结合实际的时长来确定。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安排出差3个月,这显然涉嫌变更工作地点;如果劳动合同期限3年,安排出差3个月,则相对合理;但是如果出差时间为1年,即使签订的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涉嫌变更工作地点。另外,在判断用人单位是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还是安排出差时,还应结合以下因素:
    2023-06-09
    343人看过
  • 区别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要点
    二者的后果不同。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当事人约定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变更合同只会导致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变动;而合同的解除则是合同当事人行使约定或者是法定的解除权,或者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其后果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已经履行的部分,采取恢复原状、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尚未履行的部分就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有:区别一: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一般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是是终止劳动合同。区别二、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
    2023-07-01
    460人看过
  • 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的区别
    一、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可撤销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3、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
    2023-05-06
    424人看过
  •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以及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区别
    一、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将产生如下法律效力:1.合同变更和解除后,原订合同即失去效力。其中,属于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完成之时,亦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之时。2.合同变更后,其效力只向着将来,不存在溯及力问题;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当事人事先有约定,也不存在溯及力问题。当然,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有溯及力,我国尚有不同意见。但我们认为,合同解除,除当事人有约定外不应具有溯及力。因为,合同解除是以成立有效的合同为对象的。合同未成立则不存在解除的问题。若承认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实际上也就承认被解除的合同自始未成立。这是自相矛盾的。二、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区别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合同变更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也不产生溯及既往的问题,变更的效力一般只涉及合同未履行的部分,当事人需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已履行的部分不再变动;合同解除有的溯及既往,产生恢复原状的义务。也即合同的变更
    2023-06-19
    76人看过
  • 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的区别是什么?
    更正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即登记申请人针对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存在错误进行更正,将错的改对。而变更登记,主要针对权利登记类型,存在发生变更的事项时申请的登记类型,因后续双方当事人共同合意引发的变更,如姓名变更的,在抵押权人登记后发生了名称变更,或是双方合意协商对主债权数额进行变更的,也即在先登记的登记事项是没有错误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什么1、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是指,股权发生变动的,需要变更股东名册的,公司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来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
    2023-08-03
    109人看过
  •  房产证过户和姓名变更的区别
    房产证上姓名变更和房屋过户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登记错误,需要进行纠正,但房产本身仍然是以自己的名义;后者是指房屋买卖行为,将自己房产出售给他人并以其名义进行登记的行为,属于权利转移。在房产更名过程中,需要支付房产证的费用,但不需要缴纳税款。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房产证上姓名变更和房屋过户的区别:房产证上的姓名变更是一种登记错误,需要进行纠正,但房产本身仍然是以自己的名义。房屋过户是指房屋买卖行为,将自己房产出售给他人并以其名义进行登记的行为,属于权利转移。在房产更名过程中,需要支付房产证的费用,但不需要缴纳税款。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房 产 证 上 姓 名 变 更 和 房 屋 过 户 有 什 么 不 同 ?房产证姓名变更流程是针对夫妻间进行的,旨在减少房屋共有人。具体流程如下:1. 准备相关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
    2023-09-30
    314人看过
  • 超车和变更车道的区别是什么
    一、超车和变更车道的区别是什么1、变道是指两车本在同一车道行驶中,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变更到和其他车道的做法。超车即车辆到了另外一辆车的侧面,从后面跨越前面同方向的目的行驶的车辆。2、超车必须变道,而变道不一定要超车;3、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变道相较而言危险度较低。二、超车注意事项1、在超越停驶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在非禁止鸣喇叭地区),注意观察,保持警惕,并留有较大横向间距,随时做好紧急制动的准备,以防止该车突然起步驶入行车道而发生碰撞,或驾驶员突然开启车门下车。尤其是超越停在车站的客车时,更应注意被停车遮蔽处骤然出现横穿公路的行人。2、如果发现道路左侧的障碍或横向间距过小而有挤擦可能时,尽量不用紧急制动,以防因路拱发生侧滑碰撞,应稳住方向盘,不要左右转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当拉开距离,然后再伺机超越,千万不可冒险强行超车。三、变道追尾责任认定
    2023-06-05
    448人看过
  • 合同解除和变更的区别有哪些,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和变更的区别有能否对合同内进行补充和修改、是否有补救措施等等。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效力是在原订合同失去效力、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不影响效力。一、合同解除与合同变更的区别有哪些合同解除与合同变更的区别有:第一,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的非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而合同解除则要消灭原有的合同关系,终止合同的履行。第二,合同变更的方式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而产生,而合同解除则可因多种因素而发生,协商只是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合同变更必须协商,而合同解除则并不一定要协商。第三,合同解除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它是在合同一方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享有的合同解除权;但合同变更并非与补救联系在一起,一方违约之后,非违约方也并不产生合同变更的权利,而往往需要采用合同解除等补救措施。第四,合同变更因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而合同的解除将使合同关系消灭,因而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二、合同变更和解除的
    2023-04-26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更名后的公司老板和注销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7
      如果是以设备出租形式,那么你所在的公司应该没有注销。那么找以前所在的公司要。现在的公司可能是以前的公司也有可能不是以前的公司,要搞清楚他们的关系。如果是以前的公司更名变成现在的公司,那么公司老板换了谁都不重要。如果不是的话,不能找现在的老板要了。 更名表示很有可能公司被注销了,但是不绝对。如果公司被注销的话,只能找原来的老板要。 修改答案: 第1次追问:公司已经更名,但原来的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
    • 注册公司和变更名字有什么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1
      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 延续和变更怎么注销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17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后的登记事项,应当在《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上注明。在《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内获准变更的事项,使用期限应当与《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使用期限相一致。《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延续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
    • 承揽合同中途变更和一般变更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承揽合同中途变更与一般变更有什么不同承揽合同中途变更与一般合同的变更不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变更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出变更要求,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发生变更,当事人仍然按照原合同履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如果承揽合同中途变更与一般变更有什么不同承揽合同中途变更与一般合同的变更不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变更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出变更要求,如果对方不同意
    • 撤销遗嘱与变更遗嘱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27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订立遗嘱之后的遗嘱内容进行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对整个遗嘱进行撤回,整个遗嘱都会无效。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